正文 議對第二十四 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劉勰 書名︰文心雕龍

    《議對》是《文心雕龍》的第二十四篇,論述“議”、“對”兩種相近 的文體。“議”有議論的意思,它和一般議論文的不同,就在于是向帝王的 陳說。“對”指“對策”和“射策”兩種,這是就考試科目的不同而分的, 總的都叫“策”。“策”分三種︰“一日制策,天子稱制以問而對者是也; 二曰試策,有司以策試士而對者是也;三曰進策,著策而上進者是也。”(《文 體明辨序說•序》)劉理所論的“策”,主要指第一種。

    本篇分“議”、“對”兩大部分,共四段。第一段講“議”的含義、起 源和評論魏晉以前的主要作品,第二段論“議”體的基本要求,第三段講“對” 的含義、起源和評論魏晉以前的主要作品,第四段論“對”體的基本要求。 劉勰在本篇強調用“議對”來“弛張治術”、“大明治道”等,自然是 從維護封建統治政權出發的;對有關作品的評論,多以帝王的意見為依據, 這都反映了劉勰的思想局限。其中強調寫什麼必須熟悉什麼︰“郊祀必洞于 禮,戎事必練于兵,田谷先曉于農,斷訟務精于律。”雖也是為了更好地為 封建政教服務,但這樣不僅有可能把封建政治處理得較好一點,從寫作理論 上看,寫戰爭必懂軍事,寫種田必懂農業,這種主張以及本篇對“空騁其華”

    的反對等,是有一定普遍意義的。

    (一) (原文)  周爰咨謀 1,是謂為議。議之言宜 2 ,審事宜也。《易》之《節卦》︰ “君子以制度數,議德行。”3《周書》曰︰“議事以制,政乃弗迷。”4 議 貴節制 5,經典之體也 6。昔管仲稱 7“軒轅有明台之議”8 ,則其來遠矣。 洪水之難 9 ,堯咨四岳 10;宅揆之舉 11,舜疇五人 12;三代所興 13,詢及 芻蕘 14。春秋釋宋 15,魯桓務議 16。及趙靈胡服 17,而季父爭論 18;商鞅 變法 19,而甘龍交辨 20︰雖憲章無算 21,而同異足觀 22。迄至有漢,始立 駁議。駁者,雜也。雜議不純 23 ,故曰駁也。自兩漢文明,楷式昭備 24, 藹藹多士 25,發言盈庭 26︰若賈誼之遍代諸生 27,可謂捷于議也。至如主 父之駁挾弓 28,安國之辨匈奴 29,賈捐之之陳于朱崖 30,劉歆之辨于祖宗31︰雖質文不同,得事要矣。若乃張敏之斷輕侮 32,郭躬之議擅誅 33 ,程曉之駁校事 34,司馬芝之議貨錢 35,何曾蠲出女之科 36,秦秀定賈充之謚37︰事實允當,可謂達議體矣。漢世善駁 38 ,則應劭為首 39;晉代能議, 則傅咸為宗 40。然仲瑗博古 41,而銓貫有敘 42;長虞識治,而屬辭枝繁 43。 及陸機《斷議》44,亦有鋒穎 45,而諛辭弗剪 46,頗累文骨 47,亦各有美, 風格存焉 48。

    ﹝注釋﹞

    1 周爰(yu n 員)咨(Z 姿)謀︰《詩經•大雅•綿》中說周代祖先“愛 始愛謀”,指太王定居周原時,開始與豳(b n 賓)人謀議。爰︰于是。咨 謀︰商議。 2 宜,合適。 3 君子以制度數,議德行︰這是《周易•節卦》 中的象辭,原文是︰“澤上有水,節。君子以制數度,議德行。”孔疏︰“數 度,謂尊卑禮命之多少;德行,謂人才堪行之優劣。君子象節,以制其禮數 等差,皆使有度;議人之德行,任用皆使得宜。” 4 議事以制,政乃弗迷︰這是《尚書•周官》中的兩句。原文是︰“學古入官,議事以制,政乃不迷。” 孔安國傳︰“言當先學古訓,然後入官治政。凡制事,必以古義議度終始, 政乃不迷錯。”5 節制︰掌握一定的限度。 6 體︰體制、格式,引申指特點。7 管仲︰名夷吾,春秋時齊國政治家。 8 軒轅︰即黃帝,相傳他生于軒轅之 丘,稱軒轅氏。明台之議︰《管子•桓公問》中說︰“黃帝立明台之議者, 上觀于賢也。”明台︰傳為黃帝听政之所。 9 洪水之難︰指唐堯時的洪水 災難。10 堯咨四岳︰《尚書•堯典》︰“帝曰︰咨,四岳!湯湯洪水方割(害), 蕩蕩懷山襄(上)陵,浩浩滔天。下民其咨(憂嘆),有能俾(使)V(治)? 僉(皆) 曰︰于,鯀(g n 滾)哉!”四岳︰傳為堯時分管四方諸侯的四 臣。11 宅揆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五作“百揆”。百揆︰官名。《尚書•舜 典》︰“納千百揆。”孔傳︰“揆,度也,度百事,總百官。”舉︰推舉。 12 舜疇五人︰《尚書•舜典》載舜向朝臣詢問誰能任百揆及各種官職。疇(ch u 仇)︰誰,這里指問誰。五人︰被推舉任命的五個臣子。《舜典》載,經詳 臣推舉任命的有禹、垂等二十二人。範文瀾注,五人指列干其前的禹、棄(後 稷)、契、皋肉、垂。按《論語•泰伯》︰“舜有臣五人,而天下治。”諸 家舊注均引孔安國的話︰“禹、稷、契、皋陶、伯益也。”《論語正義》︰ “《舜典》言舜命禹宅百揆,棄為稷,契為司徒,皋陶作士,益作虞︰此五 人才最盛也。” 13 三代︰夏、商、周。興︰作,行。14 芻蕘(ch r o 除 饒)︰打柴的人。芻︰割草。蕘︰柴草。“詢及芻蕘”的傳說,見于《詩經•大 雅•板》︰“先民有言,詢于芻蕘。” 15 春秋釋宋︰春秋時期釋放未襄公。 宋襄公于公元前 639 年秋被楚人所執,是年冬釋放。《春秋•僖公二十一年》︰ “公會諸侯盟于薄,釋宋公。” 16 魯桓務議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五作“魯 桓預議”。《公羊傳•僖公二十一年》解釋《春秋》中的“釋宋公”說︰“執 未有言釋之者,此其言釋之何?公與為爾也。公與為爾奈何?公與議爾也。” 公︰指魯僖公。魯桓︰應為“魯僖”。與︰參與。 17 趙靈︰戰國時趙武靈 王。胡服︰胡人衣服。趙武靈王認為著胡服便于教民騎射。 18 季父︰父親 的幼弟,這里指趙公子成。《史記•趙世家》載武靈玉“欲胡服”,公子成 反對,曾進行反覆爭論。 19 商鞅(y ng 央)︰姓公孫名鞅,戰國時期政治 家。 20 甘龍︰戰國時秦孝公的臣子。交辨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五作“交 辯”。甘龍反對商鞅變法,商鞅曾和他進行辯論。事見《史記•商君列傳》。21 憲章︰法制,指“議”這種文體的法則。無算︰無數,這里指無定。22同異︰議論其同異,這里指辯論。戰國時期名家有“大同異”、“小同異” 的辯論(見《莊子•天下》)。《史記•荀卿列傳》︰“而趙亦有公孫龍為 堅白同異之辯。” 23 雜議不純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三引此句無“雜”字。24 楷式︰典範。昭︰顯著。 25 藹藹( i 矮)︰美盛的樣子。《詩經•大 雅•卷阿》︰“藹藹王多吉士。” 26 發言盈庭︰《詩經•小雅•小晏(m n 民)》︰“發言盈庭,誰敢執其咎。”鄭箋︰“言小人爭知而讓過。”原是 貶意。劉勰這里用為贊辭,說明“多士”的議論充滿朝廷。27 賈誼︰西漢初 年文人。遍代諸生︰《史記•屈原賈生列傳》載,漢文帝時賈誼為博士,“是 時賈生年二十余,最為少。每詔令議下,諸老先生不能言,賈生盡為之對, 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。諸生于是乃以為能,不及也”。 28 主父︰西漢有主 父偃,但無“駁挾弓”的議對。當作“吾丘”,指吾丘壽王,字子贛(g n 干去),西漢文人。駁挾弓︰漢武帝時,丞相公孫弘上奏,要求“禁民不得 挾弓弩”。武帝交臣下議論,吾丘壽王上《議禁民不得挾弓弩對》和公孫弘辯論,據“安居則以制猛獸而備非常,有事則以設守衛而施行陣”的必要性, 和秦始皇銷毀兵甲的教訓,反對禁民挾弓弩。見《漢書•吾丘壽王傳》。29 安國︰指韓安國,字長孺,武帝初為御史大夫。辨匈奴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 九五作“辯匈奴”。《史記•韓長孺列傳》載,武帝初年,“匈奴來請和親, 天子下議”。王恢主張“不如勿許,興兵擊之”;韓安國反對其說,認為“擊 之不便,不如和親”。30 賈捐之︰字君房,賈誼的曾孫。朱崖︰郡名,在今 海南島。漢武帝置此郡後,不斷發生叛亂。《漢書•賈捐之傳》載,元帝初, 珠(同朱)崖又反,“上與有司議大發軍。捐之建議,以為不當擊”。本傳 載有他的《棄珠崖議》。31 劉歆︰劉向之子,西漢經學家、目錄學家。辨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五作“辯”。《漢書•韋賢(附玄成)傳》載,漢代立 宗廟越來越多,宣帝時各郡國達一百六十余所。從元帝永光年間開始,展開 一場是否毀除部分宗廟的爭議。到成帝時,彭宣等五十余人上奏,認為“孝 武皇帝雖有功烈,親盡宜毀”。劉歆上《孝武廟不毀議》反對,認為“孝武 皇帝功烈如彼,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,不宜毀”。32 張敏︰字伯達,東漢章 帝時為尚書,和帝時拜司徒。斷︰絕,指反對。輕侮︰《後漢書•張敏傳》 載,章帝“建初中,有人侮辱人父者,而其子殺之,肅宗(即漢章帝)貰(赦 免)其死刑,而降宥之。自後因以為比。是時遂定其議,以為‘輕侮法’”。 張敏反對此法而兩度上《駁輕侮法議》、《復上書議輕侮法》。33 郭躬︰字 仲孫,東漢章帝時為廷尉。議擅誅︰《後漢書•郭躬傳》載,漢明帝時“奉 車都尉竇固出擊匈奴,騎都尉秦彭為副。彭在別屯,而輒以法斬人。固奏彭 專擅,請誅之”。明帝讓朝臣共議是否當斬,大家都同意竇固的意見,唯郭 躬反對,認為“于法不合罪”。34 程曉︰字季明,三國魏人,官至汝南太守。 校事︰魏置官名,是刺探臣民言行的帝主耳目。由于校事官非法橫行,程曉 于嘉平年間上《請罷校事官疏》,極言其弊,因廢此官(見《三國志•魏書•程 昱(附曉)傳》)。35 司馬芝︰字子華,三國魏人,官至大司農。議貨錢︰《晉書•食貨志》載︰“及黃初二年,魏文帝罷五銖錢,使百姓以谷帛為市。至明帝世,錢廢谷用既久,人間巧偽漸多,競濕谷以要利,作薄絹以為市, 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也。司馬芝等舉朝大議,以為用錢非徒豐國,亦所以省 刑,今若更鑄五銖錢,則國豐刑省,于事為便。魏明帝乃更立五銖錢。” 36 何曾︰字穎考,魏末為司徒,晉初拜太尉。蠲(ju n 捐)︰免除。出女︰已 出嫁之女。科︰法律條文。魏法,犯了大罪的人,其已出嫁之女,也要同誅。 干寶《晉紀》載“(何)曾使主簿程成為議”,提出“男不御罪于他族,而 女獨嬰戮于二門”的法律不合理,主張“在室之女,可從父母之刑,既醮(已 出嫁)之婦,使從夫家之戮”。(見《三國志•魏書•何夔傳》注引) 37 秦秀︰字玄良,晉武帝時為博士。賈充︰字公閭,晉武帝的重臣。謚(sh  試)︰帝王大臣死後,據他生前事跡給追加的稱號。秦秀有《賈充謚議》(見《晉書•秦秀傳》),其中說︰“《謚法》︰‘昏亂紀度曰荒。’請謚荒公。”38 駁︰駁議。蔡邕《獨斷》︰“凡群臣上書于天子者有四名︰一曰章,二曰奏, 三曰表,四曰駁議。” 39 應劭(sh o 紹)︰字仲遠,漢末文人。《後漢書•應 劭傳》說“劭凡為駁議三十篇”,載有《駁韓卓募兵鮮卑議》、《追駁尚書 陳忠活、尹次、史玉議》二篇。 40 傅咸︰字長虞,西晉文學家。宗︰尊。 傅咸今存《議立二社表》、《重表駁成渠議太社》等,見《全晉文》卷五十 二。41 仲瑗︰應劭的字。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五作“仲援”。《後漢書•應 劭傳》作“仲遠”,李賢注引謝承書曰︰“《應氏譜》並雲字仲遠,《續漢書•文士傳》作仲援,《漢官儀》又作仲瑗,未知孰是。” 42 銓︰衡量。 敘︰次序。43 屬辭︰指寫駁議文,屬︰連綴。枝︰分散。 44 陸機︰字士衡, 西晉文學家。《斷議》︰指陸機的《晉書限斷議》,殘文見《初學記》卷二 十一。45 穎︰錐尖,引申指銳利。 46 諛辭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五作“腴 辭”。腴(y 余)︰富厚,這里指文辭的繁雜。 47 骨︰指端整有力的辭句。48 風格︰指風化、準則。《夸飾》篇曾說︰“雖《詩》《書》雅言,風格訓 世,事必宜廣,文亦過焉。”

    ﹝譯文﹞

    周代的祖先和豳人的商討,就是所謂“議”。“議”是講求適宜,研究 怎樣合于事理的。《周易•節卦》的象辭說︰“君子節制禮儀,使之有定, 議論德行,使之適宜。”《尚書•周官》中說︰“辦事必須根據古義加以評 議,政事才不迷亂。”可見“議”以控制得當為貴,這是儒家經典的精神。 早在春秋時期的管仲就說過,軒轅黃帝曾立“明台之議”,可見“議”的源 頭已很長遠了。唐堯時期洪水造成災難,帝堯曾向管理四方諸侯的四岳提出 詢問;帝舜為了舉出能任百揆等官的人選,曾向群臣征求意見,確定了禹、 稷、契、皋陶、伯益等五人;夏、商、周三代辦事,征詢意見直到打柴草的 人。春秋時期楚國釋放宋襄公,魯僖公曾參與此事的商議。戰國時趙武靈王 要換用胡人的衣服,他的叔父不同意而進行了反覆爭論;商鞅在秦國變法, 反對者甘龍和他進行了辯論︰雖然“議”的基本法則尚未確定下來,但以上 辯論是頗為可觀的。到了漢代,“駁議”的體制才正式確立。所謂“駁”, 就是雜;議論是紛紜復雜的,所以叫做“駁”。從兩漢文化昌明之後,典範 的奏議顯著而完備了;當時人才濟濟,好的奏議充滿朝廷︰如賈誼代替所有 老臣草議,可說是寫奏議最敏捷的作者了。又如吾丘壽王對禁民挾帶弓弩的 反駁,韓安國和反對與匈奴和親者的辯論,賈捐之反對用大軍平定朱崖郡叛 亂的議論,劉歆關于不應毀武帝宗廟的爭辯等,雖然內容和文辭各不相同, 但都抓住奏議的要領了。至于東漢張敏反對“輕侮法”,郭躬議論秦彭並非 擅自殺人,三國時魏國程曉駁斥校事官的流弊,司馬芝建議再鑄五銖錢,晉 代何曾要求免除對已嫁婦女不合理的刑律,秦秀議論怎樣定賈充的謚號等, 都寫得符合實際,公允恰當,可說是通曉奏議體制的了。漢代善于寫駁議的, 當以應動為首;晉代長于寫奏議的,則以傅咸為高。但應劭博通古事,而銓 衡貫通,頗有條理;傅咸很懂治道,卻寫得枝蔓紛繁。至于陸機的《晉書限 斷議》,尚為銳利,但未刪減其繁雜的文辭,頗有影響于文章的骨力︰這些 也還各有優點和一定的教育意義。

    (二) (原文)

    夫動先擬議 1,明用稽疑 2,所以敬慎群務,弛張治術 3。故其大體所資

    4,必樞紐經典 5;采故實于前代 6,觀通變于當今 7;理不謬搖其枝 8,字不 妄舒其藻。又郊祀必洞于禮 9,戎事必練于兵 10,田谷先曉于農 11,斷訟務 精于律 12。然後標以顯義 13,約以正辭 14。文以辨潔為能 15,不以繁縟為巧 16;事以明核為美,不以深隱為奇︰此綱領之大要也。若不達政體,而舞 筆弄文,支離構辭 17,穿鑿會巧 18,空騁其華,固為事實所擯 19,設得其 理,亦為游辭所埋矣 20。昔秦女嫁晉,從文衣之媵 21,晉人貴媵而賤女 22;楚珠蠰鄭 23,為薰桂之櫝 24,鄭人買櫝而還珠 25。若文浮于理,末勝其本26,則秦女楚珠,復在于茲矣。

    ﹝注釋﹞

    1 動先擬議︰《周易•系辭上》︰“擬之而後言,議之而後動,擬議以 成其變化。”孔疏︰“擬之而後言者,??聖人欲言之時,必擬度之而後言 也。議之而後動者,??謂欲動之時,必議論之而後動也。擬議以成其變化 者,言則先擬也,動則先議也,則能成盡其變化之道也。”擬︰揣度。2 明 用稽疑︰《尚書•洪範》︰“天乃錫禹洪範九疇,彝倫攸敘。??次七曰明 用稽疑。”孔傳︰“明用卜筮考疑之事。”稽︰查考。3 弛(ch 池)張︰指 放松和拉緊相配合。《禮記•雜記下》︰“張而不弛,文武弗能也;弛而不張, 文武弗為也。一張一弛,文武之道也。”4 資︰憑借,依據。 5 樞紐︰關鍵。 以經典為關鍵,即以儒家經典為遵循、學習的典範。6 故實︰傳統舊事。 7 通變︰《太平御覽》卷五九五作“變通”,指發展變化。8 搖︰振動,喻論 說。枝︰指瑣屑小事。 9 郊祀︰祭祀天地。洞︰深刻了解。10 戎事︰指戰 爭。練︰熟悉。兵︰指軍事。11 田谷︰種谷。 12 斷訟(s ng 頌)︰判案。 訟︰在法律上對是非的訴說或爭辯。13 標︰標明,突出。14 約︰約束,指用 辭而言。 15 辨潔︰明辨簡潔。 16 縟(r  )︰繁采。 17 支離︰分散。18 穿鑿︰牽強附會。會︰聚,這里是拼湊的意思。 19 擯︰排除,拋棄。 20游辭︰虛浮不實的言辭。 21 文衣︰華麗的衣著,媵(y ng 映)︰諸侯之女 的陪嫁女人。 22 貴媵賤女︰《韓非子•外儲說左上》引田鳩語︰“昔秦伯(秦穆公)嫁其女于晉公子,令晉為之飾裝,從文衣之媵七十人。至晉,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。” 23 蠰(y 遇)︰出賣。 24 櫝(d 毒)︰匣子。 25 買櫝還珠︰《韓非子•外儲說左上》引田鳩語︰“楚人有賣其珠于鄭者,為 木蘭之櫃,薰以桂椒,綴以珠玉,飾以玫瑰,輯以翡翠,鄭人買其櫝而還其 珠。” 26 末︰指文辭。本︰指內容。

    ﹝譯文﹞

    凡有行動,首先要加以議論;要明了事物,必須把可疑的問題考察清楚。 這是為了嚴肅慎重地處理各種政務,使治國之道緩急適度。所以,寫議奏的 主要依據,必須以儒家經典為典範,繼承前代的傳統,研究當今的變化;說 理不應在枝節問題上大發謬論,用詞不應在文采藻飾上過分鋪張。論祭祀, 必須深悉禮儀;寫戰爭,必須懂得軍事;講種田,首先要通曉農業;議斷案, 務須精通法律。然後突出其重大意義,運用公允嚴正的文辭。議奏文以明辨 簡潔為能,不以繁富的采飾為巧;論事以明白核實為美,不以深幽隱晦為奇︰ 這就是議奏文的基本要領了。如果不通曉國家政治,而隨意搬弄文墨,東拉 西扯地構成文辭,牽強附會地湊成小巧,這種徒然施展華麗的文章,固然要 被事實所拋棄;即使講出一些道理,也被大量的文采所淹沒了。從前秦穆公 的女兒嫁給晉國的公子,隨從大批服飾艷麗的陪嫁女,晉國人便重視陪嫁人 而輕視秦穆公之女;楚國有人賣珠給鄭國,用燻了桂香、裝飾了玫瑰的精制 匣子,鄭國人只買盛珠的匣子而把珠退回。如果文飾淹沒了所講的道理,形 式勝過了所表達的內容,那末,秦人嫁女、楚人賣珠的故事,便又出現在今 天了。

    (三) (原文) 又對策者 1 ,應詔而陳政也;射策者 2 ,探事而獻說也 3 。言中理準, 譬射侯中的 4 ,二名雖殊,即議之別體也。古之造士 5 ,選事考言 6 。漢 文中年 7 ,始舉賢良 8 ,晁錯對策 9 ,蔚為舉首 10。及孝武益明 11,旁求 俊義 12。對策者以第一登庸 13,射策者以甲科入仕 14︰斯固選賢要術也。 觀晁氏之對,證驗古今,辭裁以辨 15,事通而贍 16;超升高第,信有征矣17。仲舒之對 18,祖述《春秋》19,本陰陽之化 20,究列代之變,煩而不21,事理明也。公孫之對 22,簡而未博,然總要以約文,事切而情舉 23, 所以太常居下 24,”而天子擢上也 25。杜欽之對 26,略而指事 27,辭以治宣 28,不為文作。及後漢魯丕 29,辭氣質素,以儒雅中策 30,獨入高第 31。 凡此五家,並前代之明範也。魏晉已來,稍務文麗 32,以文紀實 33,所失已 多,及其來選,又稱疾不會 34;雖欲求文,弗可得也。是以漢飲博士 35,而 雉集乎堂;晉策秀才 36,而興于前︰無他怪也,選失之異耳。

    ﹝注釋﹞

    1 對策︰漢代取士的考試制度之一,回答寫在簡策上關于政事、經義方 面的問題。 2 射策︰漢代取士的考試制度之一。主試者將疑難問題寫在簡 策上,由應試者自己取答。3 探︰摸取。射策的試題內容不是顯露的,所以 應試者的自取是探取。4 射侯︰箭靶。 5 造士︰學成的人。《禮記•王制》︰ “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,曰俊士。??升于學者,不征于司徒,曰造 士。”鄭注︰“不征,不給其繇(y o 搖)役。造,成也。能習禮,則為成 士。”6 選事︰指選取官吏。選︰銓選。考言︰據下文所說,書面的策士制 始于漢代晁錯,則古代選事,是口頭上的考核。《尚書•舜典》中有“詢事 考言”之說。 7 漢文︰指西漢文帝劉恆。 8 舉賢良︰推舉有文才之士,漢 代選拔人才的科目之一。《漢書•文帝紀》載,前元二年詔“舉賢良方正, 能直言極諫者,以匡朕之不逮”。這是漢代舉賢良之始。9 晁錯︰西漢初年 文人。對策︰晁錯有《賢良文學對策》。載《漢書•晁錯傳》。10 蔚︰草木 繁盛,引申指文采之盛。舉首︰《漢書•晁錯傳》載,漢文帝“詔有司舉賢 良文學士,錯在選中”。文帝于前元十五年九月“親策詔之”,晁錯應詔上《賢良文學對策》;“對策者百余人,唯鍺為高第”。11 孝武︰指漢武帝劉徹。益明︰更加顯著。《漢書•武帝紀》載,漢武帝即位的第一年就下詔“舉 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”。12 旁求︰廣求。俊V(y 義)︰《尚書•皋陶謨》︰ “九德咸事,俊又在官。”孔疏︰“馬(融)、王(肅)、鄭(玄)皆示︰才德 過千人為俊,百人為V。”13 登庸︰升用。 14 甲科︰漢代射策,按試題大 小難易分甲乙科。15 裁以辨︰即上文所說的“辨潔”。《誄碑》篇曾說︰“《桓 彝》一篇,最為辨裁。”“辨裁”與“裁以辨”意近。 16 贍(sh n 善)︰ 富足。 17 征︰證驗。 18 仲舒︰董仲舒,西漢著名儒學家。他有《舉賢良 對策》三篇,載《漢書•董仲舒傳》。19 祖述《春秋》︰宗奉發揮《春秋》 之學。《史記•儒林列傳》說董仲舒“以治《春秋》,孝景時為博士??董 仲舒名為明于《春秋》,其傳公羊氏也”。20 陰陽之化︰董仲舒在《舉賢良 對策》中說︰“王者欲有所為,宜求其端于天。天道之大者在陰陽,陽為德, 陰為刑。刑主殺而德主生,是故陽常居大夏,而以生育養長為事;陰常居大 冬,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,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。??王者承天意以從事,故任德教而不任刑。”21  n 混去)︰混亂。 22 公孫︰指公孫弘, 字季,西漢武帝時為丞相。他有《舉賢良對策》,載《漢書•公孫弘傳》。23 情舉︰指情意表達明顯。24 大常︰官名,掌禮樂祭祀;漢代的太常兼管選 試。25 擢(zhu  琢)︰拔,提升。《漢書•公孫弘傳》載,武帝元光五年公 孫弘應試,“時對者百余人,太常奏弘第居下。策奏,天子擢弘對為第一”。26 杜欽︰字子夏,西漢成帝時為大將軍王鳳的幕僚,他有《舉賢良方正對策》 和《白虎殿對策》,載《漢書•杜周(附欽)傳》。27 略而指事︰杜欽的兩 篇對策,都雖簡略而有專指。成帝“為太子時,以好色聞”。杜欽的《舉賢 良方正對策》,要求成帝“正後妾,抑女寵”;特別是《白虎殿對策》,針 對“天地之道何貴?王者之法何如?六經之義何上?人之行何先?取人之術 何以?當世之治何務?”這樣一些廣泛的策問題目,杜欽由“天道貴信,地 道貴貞”的簡略論述,過渡到重點講“當世”“玩色無厭”、“愛寵偏于一 人”的危險。28 治︰治世,宣︰發。 29 魯丕︰字叔陵,東漢名儒。有《舉 賢良方正對策》,載袁宏《後漢紀》卷十六。30 儒雅︰博學的儒生, 31 獨入高第︰《後漢書•魯恭(附丕)傳》︰“建初元年,肅宗(章帝)詔舉 賢良方正,大司農劉寬舉丕。時對策者百有余人,唯丕在高第。” 32 稍︰ 漸。務︰追求。 33 紀︰綜理。 34 稱疾︰《晉書•孔憎(附坦)傳》載, 晉元帝“申明舊制,皆令試《經》,有不中科,刺史、太守免官。太興三年, 秀孝多不敢行;其有到者,並托疾”。會︰對,答。《爾雅•釋詁》︰“妃、 合、會,對也。”35 漢飲博士︰《漢書•成帝紀》載,鴻嘉“二年春,行幸 雲陽。三月,博士行飲酒禮,有雉蜚集于庭,歷階升堂而(鳴)。後集諸 府,又集承明殿”。王音認為這是“譴告人君”將有災禍的預兆(見《漢書•五 行志中》)。雉(zh 治)︰山雞,俗稱野雞。蜚(f i 非)︰飛。博士︰官 名,漢置五經博士。漢成帝《舉博士詔》︰“儒林之官,四海淵原,宜皆明 千古今,溫故知新,通達國體,故謂之博士。”(見《漢書•成帝紀》) 36 晉策秀才︰《晉書•五行志中》載,成帝咸和六年正月,“會州郡秀孝于樂 賢堂,有見于前,獲之。??自喪亂以後,風教陵夷,秀孝策試,乏四科 之實,興于前,或斯故乎!”(j n 君)︰獐,似鹿而較小的動物。

    ﹝譯文﹞

    又一種叫做“對策”,是應帝王的詔命而陳述政事的;一種叫做“射策”, 是就自己探取的試題而呈獻意見的。對答中旨,說理準確,就像對著箭靶以 射中目的。所以,“對策”、“射策”雖是兩個不同的名稱,但都是奏議的 體制之一。古代學成的人,是通過口頭上考核入官。到西漢文帝中期,選任 官吏才開始有舉賢良的制度;晁錯的《舉賢良文學對策》,是當時高中的優 秀作品。到漢武帝時期,策士制度大放光明,廣泛搜求杰出人才。參加對策 的人,第一名提升任用;參加射策的人,考入甲科者授官︰這的確是選拔賢 才的重要方法。讀晁鍺的《賢良文學對策》,引用古今事理為證驗,措辭簡 潔,用事貫通而豐富,他的試策名列前茅,事實證明他確是寫得不錯的。董 仲舒的《舉賢良對策》,根據《春秋》的道理,本于陰陽之氣的變化,考察 歷代的發展變化,寫得雖多卻不混亂,就因為作者深明事理。公孫弘的《舉 賢良對策》,簡略而不夠廣博,但能抓住要點來運用文辭,論事確切而情意 明顯;因此,主考官列為下第,漢武帝卻提升為第一名。杜欽的《白虎殿對 策》,雖然簡略卻有專指;他的文辭是為治世而發,不是為做文章而寫。其後,東漢的魯丕,文辭樸素,以博雅入選,獨中高第。以上五家,都是前代 最顯著的典範。魏晉以後的對策,逐漸追求文采華麗,用華麗之文來對待具 體的政事,已有很大缺陷了,何況像晉元帝時的應試者,即使到場,也稱病 不敢對答。這時就雖想求得對策之文,卻不可能了。所以,漢成帝鴻嘉二年, 正當博士舉行飲酒禮的時候,一群野雞飛集于堂上;晉成帝咸和六年,正當 策試秀才之際,一只獐子跑到堂前︰這不是別的怪事,而是有失于選拔人才 所出現的不正常現象。

    (四) (原文)  夫駁議偏辨,各執異見;對策渝揚 1 ,大明治道。使事深于政術,理密 于時務 2 ;酌三五以熔世 3 ,而非迂緩之高談 4 ;馭權變以拯俗 5 ,而非 刻薄之偽論;風恢恢而能遠 6,流洋洋而不溢 7 ︰王庭之美對也。難矣哉, 士之為才也!或練治而寡文,或工文而疏治;對策所選,實屬通才,立足文遠 8 ,不其鮮歟 9!

    ﹝注釋﹞

    1 揄揚︰宣揚。 2 密︰貼近,結合。 3 三五︰指西漢文帝武帝時期。《漢書•郊祀志下》︰“夫周秦之末,三五之隆。”顏師古注︰“三,謂三 皇;五,謂五帝也。”王先謙補注引劉奉世曰︰“‘周秦之未,三五之隆’, 語有害而理未通,疑有誤。三五似指三世五世而言,謂文武之時也。”按文 帝為西漢第三代帝王,武帝為第五代帝王。劉勰論對策之興隆,正謂“漢文 中年,始舉賢良”,至“孝武益明,旁求俊義”。4 迂緩︰舒緩,指言論的 不切事理,遠離實際。5 權變︰隨機應變。拯(zh ng 整)︰救。6 恢恢︰廣 闊的樣子。7 溢︰充滿而外流。 8 志足文遠︰《左傳•襄公二十五年》︰“仲 尼曰︰志有之,言以足志,文以足言??言之無丈,行而不遠。”9 鮮︰少。

    ﹝譯文﹞

    駁議側重于辨析事理,各有其不同的見解;對策主要用以正面闡明自己 的觀點,目的在于發揚光大治國之道。因此,論事要深明政術,說理要切合 實際;應參考漢代文武之世的經驗來治理當世,而不是不切實際的高談闊論; 要能隨機應變以拯救世事,而非刻薄的欺人之談;要如廣闊的風而吹送得遙 遠,像充滿的水卻不外溢︰這就是朝廷的美對了。文人應具備的才力,真是 不易呀!有的熟練治理,卻缺乏文才;有的精于文辭,對政事卻很生疏;對 策所需的人才,確是全面的通才,文質兼備的人,歷史上不是很少麼?

    (五) (原文)  贊曰︰議惟疇政 1 ,名實相課 2 。斷理必綱 3 ,ィ俏夼4 。對策王 庭,同時酌和 5 。治體高秉 6 ,雅謨遠播 7 。

    ﹝注釋﹞

    1 疇︰這里是疇咨,訪問的意思。《三國志•魏書•管寧傳》︰“高祖 文皇帝疇咨群公,思求俊V。”2 課︰查核。 3 斷理必綱︰“綱”應為“剛”。《聲律》篇有“務在剛斷”之說。剛︰和下句“懦”字相對,指說理剛強有 力。4 ゅh 吃)︰舒展,發布。懦︰弱。 5 酌︰斟酌,思考。和(h 賀)︰ 應答。 6 治體︰指議對用于“弛張治術”、“大明治道”的這種特點。秉︰ 執。 7 雅謨︰雅正的謨議。

    ﹝譯文﹞

    總之,“議”用于商討政事,應該名實相符。分析道理要有力量,運用 文辭不能軟弱。在帝王之前對策,眾多的應試者同時斟酌對答;只要把握好 議對文應有益于治道的特點,雅正的謀議就能遠為傳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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