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﹪練耳目第三 第十六。稽傳令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(明)戚繼光 書名︰練兵實紀

    凡發放過話,候大小將領發放畢,主將抽隊下一軍向前。問今日所發放何事。若能知其大略則已,如全不知,則取隊總問之。隊總能言之,則治軍以不听受之罪;隊總不能言,則取本旗總問之。旗總能言之,則治隊總以罪,軍則免究,是隊總傳不明也;如旗總不能言,則取本百總問之。百總能言,則治旗總以罪;百總不能言,則取本管把總問之。上至哨將,一體皆然。每次發放過听,哨將于各千總下,取一軍千總,于各把總下,取一軍把總;于各百總下,取一軍百總;于各旗總下,取一軍問之。不明者千、把總听營將官發落,百總以下所抽問者,記過一次。即仍于上一等頭目,再照發放之法,挨次說諭一遍,通畢赴台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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