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光祿大千之僕,夜宿廈間,見樓上有燈,如明星。未幾,熒熒飄落,及地化為犬。睨之,轉舍後去。急起,潛尾之,入園中,化為女子。心知其狐,還臥故所。俄,女子自後來,僕陽寐以觀其變。女俯而撼之。僕偽作醒狀,問其為誰,女不答。僕曰︰“樓上燈光,非子也耶?”女曰︰“既知之,何問焉?”遂共宿止。晝別宵會,以為常。主人知之,使二人夾僕臥。二人既醒,則身臥床下,亦不知墮自何時。主人益怒,謂僕曰;“來時,當捉之來,不然,則有鞭楚!”僕不敢言,諾而退。因念︰捉之難;不捉,懼罪。展轉無策,忽憶女子一小紅衫,密著其體,未肯暫脫,必其要害,執此可以脅之。夜分,女至,問︰“主人囑汝捉我乎?”曰︰“良有之。但我兩人情好,何肯此為?”及寢,陰掬其衫。女急啼,力脫而去。從此遂絕。
後僕自他方歸,遙見女子坐道周,至前,則舉袖障面。僕下騎,呼曰︰“何作此態?”女乃起,握手曰︰“我謂子已忘舊好矣。既戀戀有故人意,情尚可原。前事出于主命,亦不汝怪也。但緣分已盡,今設小酌,請入為別。”時秋初,高粱正茂。女攜與俱入,則中有巨第,系馬而入,廳堂中酒肴已列。甫坐,群婢行炙。日將暮,僕有事,欲覆主命,遂別。既出,則依然田隴耳。
【譯文】
光祿丞韓大干的僕人,一天晚上睡在敞棚之中,忽然看見樓上有燈光,象明星一般閃爍。沒有多久,光燦燦地向下飄落,到了地上竟變成了狗。偷偷盯著,狗轉向屋後而去。僕人急忙爬起,尾隨其後,狗進入院里,變成了一個女子。僕人心里知道它是只狐狸精,就又回到了敞棚睡下。不一會兒,這女子從房後走了出來,僕人假裝睡著來觀察她的變化。女子俯下身搖他。僕人裝作剛醒的樣子,問她是誰。女子不答。僕人說︰“樓上的燈光,莫不是你嗎?”女子說︰“你既然已經知道了,還問什麼?”于是他們便睡在一起了。從此女子白天走了晚間相會,已經習以為常。
主人知道這件事後,讓兩個人把僕人夾在中間睡。這兩個人醒後,發現自己竟睡在床下,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掉下地的。主人越發惱怒,責令僕人︰“她再來的時候,把她抓來,否則的話,就抽你的鞭子!”僕人不敢言語,諾諾連聲退下。僕人想︰“捉她很難;不捉又害怕獲罪。正在左思右想、苦無良策之時,忽然想起女子有件貼身穿著的小紅衫,一時也不肯脫掉,必定是她的要害,拿到後一定可以要脅她。半夜時,女子又來了,問僕人︰“主人囑咐你捉我是不?”僕人說︰“確實有這件事。但是我倆感情這樣好,我怎麼肯這麼忍心呢?”等到睡下,僕人偷偷地剝她的紅衫。女子急得直叫,奮力掙脫後走了。從此再也沒有出現。
後來,有一次這個僕人從別的地方回來,遠遠看見那個女子坐在路邊,走到跟前,女子竟舉起袖子遮住了臉。僕人下了馬喊道︰“為什麼故意裝出這種樣子?”女子這才起身握住他的手說道︰“我以為你已經忘記舊日相好了。既然還有舊交相愛不忘的情意,尚屬情有可原。以前的事是出于主人的命令,我也不怪你了。但是我們的緣分已經盡了,現在我特設幾杯薄酒,請到我家中餞別吧。”當時正值初秋,高粱長得非常茂盛。女子領他一塊走進高粱地里,只見里面有幢大宅院,拴好馬進入院子,廳堂之中已經擺滿美酒佳肴。剛剛坐下,就有一群丫鬟前來斟酒布菜。天快黑了,僕人有事,要回去稟告主人,只好辭別。走出宅院後,回身一看,依然是一片蔥綠的高梁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