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李司鑒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蒲松齡 書名︰聊齋志異

    李司鑒,永年舉人也。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,打死其妻李氏。地方報廣平,行永年查審。司鑒在府前,忽于肉架下奪一屠刀,奔入城隍廟,登戲台上,對神而跪,自言︰“神責我不當听信奸人,在鄉黨顛倒是非,著我割耳。”遂將左耳割落,拋台下。又言,“神責我不應騙人銀錢,著我剁指。”遂將左指剁去。又言︰“神責我不當奸淫婦女,使我割腎。”遂自閹,昏迷僵僕。時總督朱雲門題參革橇究擬,已奉俞旨,而司鑒已伏冥誅矣。邸抄。

    【譯文】

    李司鑒,是永年縣的舉人。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,把妻子李氏打死了。地方上上報到廣平府,由廣平府派員行臨永年縣調查審理。李司鑒在府前,忽然從肉架子上奪過一把屠刀,跑進城隍廟,登上戲台,朝著神跪了下來,自己說道︰“神責備我不該听信壞人的話,在鄉里顛倒是非,讓我割下耳朵。”于是自己把左耳朵割掉,拋在了台下。又說︰“神責備我不該騙人錢財,讓我剁掉手指。”于是自己把左手指頭剁去了。又說︰“神責備我不該奸淫婦女,讓我割去生殖器。”于是他就自己閹了,接著就昏迷而死去了。當時的總督朱雲門正在奏請朝廷革除李的舉人功名和巾服,加以審理治罪,已獲得準奏的聖旨,而李司鑒已受到陰司的誅戮了。這件事取材于邸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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