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公著明,睢寧令襟桌先生公子也。為人豪爽無餒怯。為新城王季良先生內弟。先生家多樓閣,往往睹怪異。公常暑月寄宿,愛閣上晚涼。或告之異,公笑不听,固命設榻。主人如請,囑僕輩伴公寢。公辭,言︰“喜獨宿,生平不解怖。”主人乃使炷息香于爐,請衽何趾,始息燭覆扉而去。公即枕移時,于月色中,見幾上茗甌,傾側旋轉,不墮亦不休。公咄之,鏗然立止。即若有人拔香炷,炫搖空際,縱橫作花縷。公起叱曰︰“何物鬼魅敢爾!”裸裼下榻,欲就捉之。以足覓床下,僅得一履;不暇冥搜,赤足撾搖處,炷頓插爐,竟寂無兆。公俯身遍摸暗陬,忽一物騰擊頰上,覺似履狀;索之,亦殊不得。乃啟覆下樓,呼從人 火以燭,空無一物,乃復就寢。既明,使數人搜屨,翻席倒榻,不知所在。主人為公易屨。越日,偶一仰首,見一履夾塞椽間,挑撥而下,則公履也。
公益都人,僑居于淄之孫氏第。第茶闊,皆置閑曠,公僅居其半。南院臨高閣,止隔一堵。時見閣扉自啟閉,公亦不置念。偶與家人話于庭,閣門開,忽有一小人,面北而坐,身不盈三尺,綠袍白襪。眾指顧之,亦不動。公曰︰“此狐也。”急取弓矢,對關欲射,小人見之,啞啞作挪揄聲,遂不復見。公捉刀登閣,且罵且搜,竟無所睹,乃返。異遂絕。公居數年,安妥無恙。公長公友三,為余姻家,其所目觸。
異史氏曰︰“予生也晚,未得奉公杖屢,然聞之父老,大約慷慨剛毅丈夫也。觀此二事,大概可睹。浩然中存,鬼狐何為乎哉!”
【譯文】
李著明,是睢寧縣令李襟卓先生的公子。為人豪爽,無所畏懼。他也是新城王季良先生的內弟。王季良先生家巾樓閣很多,經常會發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。李著明常在伏天里借住他家,希圖樓閣上晚間涼爽。有人告訴李著明這里經常鬧鬼,他卻一笑置之,還是讓僕人在閣樓上給他安設床鋪。主人答應了他的請求,但要僕人陪他睡。李著明推辭說︰“我喜歡一個人睡覺,生平還不知道什麼叫害怕。”主人只好讓人在香爐里點燃避邪的安息香,並問明他睡覺的習慣,然後替他鋪好床鋪,息滅蠟燭,關上房門走了。李著明睡了一會兒,在月光之下,看見桌子上的茶杯向一側旋轉,既不墮地也不停止。李著明大喝一聲,茶杯鏗然一聲立即不動了。接著好象有人將香拔起,在空中搖晃,四散出無數火花。李著明起身怒斥道︰“什麼妖怪竟敢這樣猖狂!”他來不及穿好衣服就跳下床來,想去把它捉住。用腳到床底下找鞋,只踫到一只;他也來不及細找了,光著腳去打搖晃香的地方,香立刻又插在爐內,連一點奇怪的跡象也沒有了。李著明正在俯身一個角落一個角落搜尋時,忽然有個東西跳起來打在他臉頰上面,覺得象是只鞋;但用手抓它,又抓不著。于是,他打開房門,到樓下喊來僕人,點燃蠟燭四處察看,竟什麼都沒有,于是他又睡下。天亮之後,他叫了幾個人替他找鞋,床上床下翻了個遍,也沒找到。主人只好替他另換了一雙鞋。過了一天,偶一抬頭,看見一只鞋塞在椽子縫里,用東西挑下來一看,原來就是他那只鞋。
李著明是益都人,寄住在淄川縣孫家。孫家房屋非常寬闊,都閑著沒人居住,李著明僅僅借住了一半房子。南院面對高樓,中間只隔著一堵牆。經常會看見樓門一會兒開了,一會兒又關上,李著明也沒當作一回事。一次他偶而跟家人在院子里聊天,忽然樓門開了,見有一個小人,朝北坐著,身長不滿三尺,穿綠袍著白襪。眾人指著看它,它一動不動。李著明說︰“這是只狐精。”急忙拿來弓箭對向樓門要射,那個小人看見後,發出幾聲嘲笑,就不見了。李著明抓起刀跑上樓,邊罵邊搜尋,竟然什麼也沒有瞧見,只好下樓。從此以後,興妖作怪的事再也沒有了。李著明在那里住了好幾年,都平安無事。李著明的大公子李友三,是我的親家,這些事都是他親眼目睹的。
異史氏說︰“我生得晚,沒能得以追隨他老人家左右,但是听長輩們說,他大概是位胸襟開闊、剛強堅毅的大丈夫。僅從上述兩件事中,大體上就可以看出。胸懷正大剛直之氣,鬼狐又能把他怎樣呢!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