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 放蝶(放蝶、火驴)

类别:集部 作者:蒲松龄 书名:聊斋志异

    长山王进士畔生为令时,每听讼,按罪之轻重,罚令纳蝶自赎。堂上千百齐放,如风飘碎锦,王乃拍案大笑。一夜,梦一女子,衣裳华好,从容而入,曰:“遭君虐政,姊妹多物故。当使君先受风流之小谴耳。”言已,化为蝶,回翔而去。明日,方独酌署中,忽报直指使至,皇遽而出,闺中戏以素花簪冠上,忘除之。直指见之,以为不恭,大受诟骂而返。由是罚蝶令遂止。

    青城于重寅,性放诞。为司理时,元夕以火花爆竹缚驴上,首尾并满,牵登太守之门,击柝而请,自白:“某献火驴,幸出一览。”时太守有爱子患痘,心绪方恶,辞之。于固请之。太守不得已,使阉人启钥。门甫辟,于火发机,推驴入。爆震驴惊,�跌狂奔,又飞火射人,人莫敢近。驴穿堂入室,破瓯毁甑,火触成尘,窗纱都烬。家人大哗。痘儿惊陷,终夜而死。太守痛恨,将揭劾。于浼诸司道,登堂负荆,乃免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进士王蚪生是长山县人,他在做县令的时候,往往在处理案件的时候,按照罪行的轻重大小,处罚犯罪的人缴纳蝴蝶来赎罪。从而使县府大堂之上成百上千的蝴蝶一齐纷飞起来,就好像大风吹起破碎的锦缎,到处飘舞,王县令看到这种情形,就会拍着桌子大笑不止。某一天的夜里,王县令梦见一个女子,衣着打扮华丽美好,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,说道:“遇到您的暴政,害得我们姐妹都死掉了。应当让你先受一点风流的小小谴责吧!”话说完了,就变成蝴蝶,飞翔而去。第二天,王县令正好一个人独自在官府里饮酒,忽然报告巡按御史来到了,他慌忙走出来,闺房中开玩笑时戴的白花簪还在帽子上没有摘下来呢。巡按御史看见了,认为是对他的失礼,王县令挨了一顿痛骂才回家来。因为此事,罚人缴纳蝴蝶的法令就停止不用了。

    青城人于重寅,性情放荡怪诞。做推官的时候,在正月十五把烟花爆竹捆到一匹驴的身上,从驴头到驴尾巴都装满了,拉着这匹驴就到知府大人的门前,敲着梆子请求进去,还自自言自语说道:“我前来奉献一匹火驴。希望您出来看一看。”当时正好知府的宝贝儿子害了痘疹的病,心情本来就特别恶劣,就拒绝见他。于重寅又坚决请求见他一面。知府实在没有办法,就让看门的人打开门锁。门刚刚打开,于重寅发火的机关就把火点着了,并把驴推到了院子里。爆竹响声震惊得那匹驴,又狂跳又疯跑,还有飞过来的烟火伤害着人,人们都不敢接近这匹驴。这匹驴穿过大厅进入内室,毁坏了不少的镡镡罐罐,火一碰到哪里,哪里就会化为烟尘,连屋子的窗纱都烧成灰烬了。家里的仆人都大为惶恐。害痘疹的孩子受到惊吓之后,天亮之前就死了。知府对于重寅恨得要命,就准备揭发弹劾他。于重寅求助于司道大人,并到知府家登堂负荆请罪,才没有被弹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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