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张氏妇

类别:集部 作者:蒲松龄 书名:聊斋志异

    凡大兵所至,其害甚于盗贼。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,兵则人所不敢仇也。其少异于盗者,特不敢轻于杀人耳。甲寅岁,三藩作反,南征之士,养马兖郡,鸡犬庐舍一空,妇女皆被淫污。时遭霪雨,田中潴水为湖,民无所匿,遂乘桴入高粱丛中。兵知之,裸体乘马,入水搜淫,鲜有遗脱。

    惟张氏妇不伏,公然在家。有厨舍一所,夜与夫掘坎深数尺,积茅焉,覆以薄,加席其上,若可寝处。自炊灶下。有兵至,则出门应给之。二蒙古兵强与淫。妇曰:“此等事,岂可对人行者!”其一微笑,啁哦而出。妇与入室,指席使先登。薄折,兵陷。妇又另取席及薄覆其上,故立坎边,以诱来者。少间,其一复入。闻坎中号,不知何处。妇以手笑招之曰:“在此处。”兵踏席,又陷。妇乃益投以薪,掷火其中。火大炽,屋焚。妇乃呼救。火既熄,燔尸焦臭。人问之,妇曰:“两猪恐害于兵,故纳坎中耳。”

    由此离村数里,于大道旁并无树木处,携女红往坐烈日中。村去郡远,兵来率乘马,顷刻数至。笑语啁哦,虽多不解,大约调弄之语。然去道不远,无一物可以蔽身,辄去,数日无患。一日,一兵至,甚无耻,就烈日中欲淫妇。妇含笑不甚拒。隐以针刺其马,马辄喷嘶,兵遂絷马股际,然后拥妇。妇出巨锥猛刺马项,马负痛奔骇。缰系股不得脱,曳驰数十里,同伍始代捉之。首躯不知处,缰上一股,俨然在焉。

    异史氏曰:“巧计六出,不失身于悍兵。贤哉妇乎,慧而能贞。”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凡是官府大兵到来,对百姓的残害比盗贼要严重。对盗贼人们还可以跟他们为仇作对,对大兵人们就不敢了。兵们跟贼盗稍稍不同的地方,只在他们还不敢轻易杀人罢了。康熙十三年(甲寅)“三藩”造反,南征的军士在兖州府养马,于是这地区庐舍鸡犬被抢掠一空,妇女都被奸淫。那时候连天阴雨,田地里的积水成了湖泊,老百姓没地方躲藏,都乘了木筏子钻到高梁地里。兵们知道了,他们光裸着身子,骑了马到水里搜索,见妇女就奸淫。人们没处可逃,很少有不受害的。

    可是有一位姓张的妇女不藏不躲,公然在自己家呆着。她家有一间做厨房的厢屋,夜里她跟丈夫在屋里挖深坑,堆了些柴草,坑口上盖一张苇箔,上头再铺个席子,好像能睡觉的样子。她自己在灶边做饭。有兵来,她就出门应付。有一回闯来两个蒙古兵,拉住她想强奸,张氏说:“这种事,哪儿能当着人做?”其中一个吱吱哇哇,一边邪笑一边出去。张氏妇人就跟另一个进了屋,指指席,叫那家伙先上去。那兵一迈步苇箔折了,掉到坑里。妇人马上又拿另一领席子盖在上面,故意站在门旁边,引诱来犯者。功夫不大,另一个兵又闯进来,听见里面有人号叫,不知在哪里。妇人向他笑着招招手,说:“在这儿!”那兵往席上一踩,又掉下去了。妇人又往洞里塞些柴草,点火往洞里扔。火烧起来,屋子也着了。妇人大叫救火。火救灭了以后,人闻到焦臭味道,问:什么东西这气味?妇人说:“瞎,我家那两口猪,不是怕兵抢么,轰到地洞去了。”

    这以后,她拿些针线活儿,到离村几里以外的大道边去做,那儿没有树,烈日当空。村庄离州府挺远,官兵来村多骑马,一会儿功夫过来好几拨。那些家伙见这里有妇女,一边嘻笑一边呜呜拉拉,听不懂他们说什么,猜得出是调弄的脏话。可是这地方离大道不远,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遮蔽,所以往往就离开,几天下来平安无事。有一天,一个兵来了,这家伙特别无耻,光天化日之下就要强奸。妇人含着笑不怎么表现拒抗。她暗中拿针扎那匹马,马喷着鼻气嘶叫,那兵就把马缰拴在自己大腿上,然后抢上来抱住张氏。张妇趁势用一把大锥子向马脖子一扎,马忍不住疼奔跑起来。缰绳拴在兵的大腿上,来不及解,马拽着那家伙飞跑好几十里地,直到碰见同队的兵马才给捉住。一看,那兵的脑袋、身子不知在哪儿,只缰绳上还拴着一条大腿。

    异史氏说:“汉代陈平六度出奇计战胜强敌,而这位妇女用奇计制伏强暴做恶的兵卒,保住贞操。真称得上是位贤良妇女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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