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一 ◇ 請變火表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隋文

    臣謹案《周官》,四時變火,以救時疾。明火不數變,時疾必興。聖人作法,豈徒然也!在晉時,有以洛陽火度江者,世世事之,相續不滅,火色變青。昔師曠食飯,雲是勞薪所爨。晉平公使視之,果然車輞。今溫酒及炙肉,用石炭、柴火、竹火、草火、麻ニ火,氣味各不同。以此推之,新火舊火,理應有異。伏願遠遵先聖,於五時取五木以變火,用功甚少,救益方大。縱使百姓習久,未能頓同,尚食內廚及東宮諸主食廚,不可不依古法。(《隋書•王劭傳》,《北史》三十五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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