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◇ 禁娶母同姓為妻妾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後周文

    (六月丁卯)

    同姓百世,婚姻不通,蓋惟重別,周道然也。而娶妻買妾,有納母氏之族,雖曰異宗,猶為混雜。自今已後,悉不得娶母同姓以為妻妾。其已定未成者,即令改聘。(《周書•武帝紀下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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