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◇ 還王琳等首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陳文

    (太建五年十二月壬辰)

    古者反噬叛逆,盡族誅夷,所以藏其首級,誡之後世。比者所戮,止及一身,子胤或存,梟懸自足,不容久歸武庫,長比月支,惻隱之懷,有仁不忍,維熊曇朗、留異、陳寶應、周迪、鄧緒等,及今者王琳首,並還親屬,以弘廣宥。(《陳書•宣帝紀》,案《北齊書•王琳傳》,琳故吏朱 致書陳尚書僕射徐陵求琳首,陵感其志節,明徹亦數夢琳求首,並為啟陳主而許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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