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◇ 清文案詔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陳文

    (太建十一年五月乙巳)

    昔軒轅命于風後力牧,放勛咨爾稷契朱武,冕旒垂拱,化致隆平。爰逮漢列五曹,周分六職,設官理務,各有攸司,亦幾期刑措,卜世彌永,並賴群才,用康庶績。朕日昃劬勞,思弘治要,而機事尚擁,政道未凝,夕惕于懷,罔知攸濟。方欲仗茲舟楫,委成股肱,徵名責實,取寧多士,自今應尚書曹府寺內省監司文案,悉付局參議分判,其軍國興造徵發選序三獄等事,前須詳斷,然後啟聞。凡諸辯決,務令清,約法守制,較若畫一,不得前後舛互,自相矛,致有柱滯,紆意舞文,糾听所知,靡有攸赦。(《陳書•宣帝紀》)


如果你對全陳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全陳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