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三 ◇ 奏請用祖沖之甲子元歷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梁文

    臣先在晉已來,世居此職,仰尋黃帝至今十二代,歷元不同,周天斗分,疏密亦異,當代用之,各垂一法。宋大明中,臣先人改古法,以為正歷,垂之于後,事皆符驗,不可改張。(《隋書•律歷志》中,天監三年下詔定歷,祖恆奏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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