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三 ◇ 奏改歷宜在來正
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全梁文

    史官今所用何承天歷,稍與天乖,緯緒參差,不可承案。被詔付靈台,與新歷對課疏密,前期百日,並又再申,始自去冬,終於今朔,得失之效,並已月別啟聞。夫七曜運行,理數深妙,一失其源,則歲積彌爽。所上脫可施用,宜在來正。(《隋書•律歷志》中,天監八年十一月,恆奏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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