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◇ 朝堂諱訓議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
全齊文
後諱依舊不立訓。禮,天子諸侯諱群祖,臣隸既有從敬之義,宜為太常府君諱。至於朝堂榜題,本施至極,既追尊所不及,禮降於在三,晉之京兆,宋之東安,不列榜題。孫毓議稱京兆列在正廟,臣下應諱,而不上榜。宋初博士司馬道敬議,東安府君諱宜上榜,何休承天執不同,即為明據。其有人名地名犯太常府君及帝後諱者,皆改。宣帝諱同。二名不偏諱,所以改承明門為北掖,以榜有「之」字與「承」並,東宮承華門亦改為宣華雲。(《南齊書•禮志》上。建元元年,太常上朝堂諱訓,僕射王儉議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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