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五 ◇ 皇弟休倩殤服議
類別︰集部 作者︰(清)嚴可均 書名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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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禮有成人之道,則不為殤。今既追祚土宇,遠崇封秩,圭韋 備典,成孰大焉。典文式昭,殤名去矣。夫嘉偶在室,元服表身,猶以免孺子之制,全丈夫之義。安有名頒爵首,而可服以殤禮。(《宋書•禮志》二,孝建元年六月,有司奏故第十六皇弟休倩薨夭,年始及殤,追贈謚東平沖王。服制未有成準,輒下禮官詳議。太學博士陸澄議雲雲,又見《通典》八十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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