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疑以叩實,察而後動;復者,陰之謀也。
【注釋】叩︰詢問、尋求。
【譯文】發現可疑情況就要弄清實情,只有在偵察清楚以後才能行動;
反復了解和分析敵方的情況,是發現陰謀的重要方法。
【講解】此計名出自段成式的《西陽雜俎》,說的是唐代當涂縣令王魯
貪贓斂財,搜刮老百姓的民脂民膏。一天,當地百姓聯名告發他手下的一個
人受賄。王魯見了狀子,十分恐慌,生怕自己的不法行徑也被揭露出來,便
不由自主地在狀子上批了八個字︰“汝雖打草,吾己驚蛇”。後來,人們把
這八個字簡化為“打草驚蛇”這個成語。
打草驚蛇作為一條計謀,指的是在敵情不明或敵情可疑時,先進行試探
性的佯攻,誘使敵人將真實的情況暴露出來。在反復偵察、探听虛實之後,
再采取行動,以防墮入敵人設置的陷階。正如《虎鈴經》中所說︰“觀彼動
靜而後舉焉。”
運用此計首先要明確何為“草”,何為“蛇”。顯然,“草”與“蛇”
是兩個性質不同卻相互聯系的兩個事物。“草”暴露于外,“蛇”藏于“草”
中。“草”可迅速地向“蛇”傳遞信息。可見,“草”指敵人的同類,“蛇”
指敵人自身。所以,“打草”之後必然“驚蛇”。“兔死狐悲,物傷其類”
說的正是這個意思。
本計有以下三種含義︰
(1)打草驚出蛇。這是一種間接的引誘之法,也叫投石問路、引蛇出洞。
蛇隱蔽在廣表的草叢之中,隨時可能咬人一口。因此,在行進中要先打草,
使蛇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。如此這般,消滅蛇也就輕而易舉了。
(2)打草驚走蛇。這是一種間接的驅敵之法。用棍子打草中之蛇,蛇有
可能隨棍而上。通過打擊草叢嚇跑蛇,是一種有效且無危險的策略。在不願
與敵直接作戰時,可以使用此法。
(3)打草驚醒蛇。這是一種間接的警告之法。甲和乙是兩個相關的事物,
如果甲受到打擊懲處,乙就會感到恐懼的話,那麼我們便可以用打擊甲的辦
法警告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