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戰計 第二十二計 關門捉賊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不詳 書名︰三十六計

    【原文】小敵困之。剝,不利有攸往。

    【注釋】剝,不利有攸往︰《易經•剝》中說︰“剝,剝也;柔變剛也。

    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”剝,裂開之意。攸往,所往之意。

    【譯文】對于弱小之敵,應包圍起來殲滅。小股敵人力量雖弱,但行動

    靈活,不宜窮追不舍。

    【講解】此計的原意是指在盜賊入室偷盜時,要關起門來把它捉住。

    關門捉賊泛指在我方掌握主動權的前提下,遇到詭詐難防的亡命之敵時,要

    首先斷其退路,將其嚴密包圍起來,一舉全殲。

    此計中的“賊”一般指為數不多而機動靈便的小股敵人。若一味猛追,

    它就會沓無蹤影,或者狗急跳牆。如果誘“賊”深入,把它關在“門”里,

    使它成為網中之魚,甕中之鱉,我方就能旗開得勝。

    古代兵法十分重視關門捉賊之什。《孫子兵法•謀攻》說︰“故用兵之

    法,十則圍之,五則攻之,倍則分之。”大意是︰所以用兵的法則,有十倍

    于敵的乓力就包圍敵人;有五倍于敵的兵力就進攻敵人;有一倍于敵的兵力

    就分散敵人。《尉繚子•制談》︰“一夫仗劍于市,萬人無不避之者。臣謂

    非一人之獨勇,萬人皆不有也,何則?必死與必生固不佯也。”大意是︰一

    個亡命之徒持劍沖入集市,萬人無不躲避他。我認為並不是唯獨他勇敢,大

    家都不如他。為什麼呢?因為不想活命和希望活著,本來就是不相同的。孫

    子所說的“十則圍之”與“小敵困之”的意思基本一樣。尉繚子所說的眾人

    不敢惹亡命之徒,說明追寇勿迫、圍殲則勝的道理。

    此計先“關”後“捉”。“關”法百種,“捉”法千樣。“關”有早關

    和晚關、急關和緩關、明關和暗關。“捉”分驚捉、疲捉、誘捉、困捉、斗

    捉。確定哪種“關”法和“捉”法,要根據敵人的情況和具體環境而定。

    施行此計要注意以下三點︰

    (1)關弱不關強。關門所捉之“賊”一般是弱敵。如果強賊圍在“屋”

    里,一定會把家里鬧得天翻地覆、牆倒門破不可。

    (2)關牢大門。“賊”在被關在“屋”里之後一定會拼死抵抗,而大

    門肯定是它重點突破的目標。如果關門不牢,“賊”會撞開逃走,豈不前功

    盡棄?

    (3)抓準時機。無論是“關門”還是“捉賊”都有個時機問題。正如

    《兵法圓機》中說︰“蓋早發敵逸,猶遲發失時。”要把“關門”和“捉賊”

    的時機把握準,這是取勝的關鍵因素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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