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無常主。自以為善,斯不善至。自知不善,斯善至。是以君子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《易》曰︰“ˋ豫,成,有渝,無咎。”
殷湯不吝,周宣補闕,漢高吐哺,光武回輿,所稱無咎者乎?夫人喜聞無過,則無諛者日進。此田巴所以致規于齊君也。
故君有爭臣,父有爭子,士有爭友,則躬備今聞,而動無過舉。顏淵亞聖,乃稱“不貳”;蘧瑗大賢,猶曰“知非”。故履重考祥,言貴忠告。割痤至痛,啜藥至苦,然而為之者,便于身也。
人不可以過自棄。故周處勵于忠信,士安勤其博綜。人不可以過棄人。
故鄭均曲諫子弟兄,林宗訓義于鄉里。
君之于臣也,矜其瑕而湔其累。故秦釋孟明之罪,漢收魏尚之功。孰謂遷善而非盡善乎?
厲人夜半生子,急取火而視之,負惡者未嘗不自知也。知而遂,非。
或乃振斧鉞以立威,建官司而監謗。詭辭自飾,長惡靡悛,何以免迷復之凶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