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●慈幼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順治 書名︰資政要覽

    人之生,先幼而後長。國之政,先生聚而後教訓。《周禮•大司徒》以保息六,養萬民。一曰慈幼。居則愛之,故掌幼設官,胎養賜谷;患則恤之,故禹書鑄幣,唐詔酬資;罪則原之,故悼不加刑,罰不及嗣。德綦厚,制綦詳矣。

    越,小國也,恩遍于童子,以能成霸。故十歲以下,上所長也;十一以上,上所強也。男子二十而始傅,愛其力也。

    仲春之月,奮木鐸以令于主子者。子之將生也,使人日再問之,求其寬裕、慈惠、慎而寡言者,使其為子師,咳而名之,獻諸州伯。能食能言,莫不有教。愛而勞之。親其賢,而憐其無能,慈之至也。

    張裔置產,朱暉受托,崔琰撫恤,孫權教養,所謂兼愛者乎?

    夫人,父生之,君育之,守令者宣上德而究之民者也。武威革其妖忌,陳國致其米肉,任供資,韓愈償直,抑亦能其職矣。

    苟坐觀入井內無怵惕惻隱之心,其異于麻叔謀也,不能以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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