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撫四川龍公文光(馬平籍雞容人,壬戌進士)。
監察御史劉公之勃(字安劉,陝西寶雞人。獻賊以之勃同鄉,欲用之。之勃勸以不殺百姓。既免,勸以改邪歸正,擁立蜀世子。不從,即大罵求死)。
成都推官劉公士斗(字映薇,南海人,辛未進士。當之勃與獻忠語而未決,士斗從後大呼曰︰“此賊也,公不可少自屈。”賊執之,士斗又反顧之勃面,語如前。其死最烈)。
成都知縣吳公繼善(太倉人,丁丑進士)。
華陽知縣沈公雲祚(太倉人,庚辰進士。之勃、士斗被傳,雲祚請同死,遂遇害)。
仁壽知縣顧公繩(台吳縣舉人)。
資陽知縣賀公應選(字繼登,丹陽人,甲午舉人。賊破資陽,幸之不屈,處之別營,至乙酉冬被殺,十七口俱死)。
總兵劉公佳胤。
邑紳太常寺卿黃公伸。
戶科左給事中吳公宇英。
偏沅巡撫西充李公乾德。
當巴縣之陷也,邑紳有童思聖者,請降。賊令之招其同年刁化神,化神得書不至,思聖仍被殺。夫以賊之強暴,腹心左右嚴錫命,且不免于死,而他人尚苟免求全,徒取 辱,此尹大常之罵賊不屈,為得死所也。李西充初以沅撫破賊,既入蜀而聞其父被害,而與袁韜起事後,率其弟升德同赴水死,則獻忠之滅也已歲。然乾德始終與獻賊為仇讎,而汨羅之投,又以滇兵復出,為獻賊余黨,則其死事安可不書耶?端王之被難門南道,陳羽白亦以從王遇禍,以秦則非其地,以蜀則非其官,故弗及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