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◎戒石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梁章钜 书名:浪迹续谈

    “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。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”此相传是宋乾德三年,敕郡国各立戒石碑,上勒“尔俸尔禄”云云十六字,盖采蜀孟昶之辞也。《容斋续笔》载孟昶全辞云:“朕念赤子,旰食宵衣。言之令长,抚养惠绥。政存三意,道在七丝。驱蝗为理,留犊为规。宽猛得所,风俗可移。无令侵削,无使疮痍。

    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赋役是切,军国是资。朕之赏罚,固不逾时。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。为民父母,莫不仁慈。勉尔为戒,体朕深思。“凡二十四句。但语皆不工,惟经表出者,词简理尽。按《玉海》载绍兴二年六月,诏有司摹勒黄庭坚所书太宗《戒石铭》,遍赐守令,重刻之廷石,《示儿编》亦以为太宗,而《雅俗稽言》又以为真宗,要皆以为采取孟蜀之言,惟《集古录》以为戒碑起唐明皇,特不见其辞。明皇择令一百六十三人,赐以丁宁之戒,其后天下为县者,皆以新戒刻石,所谓新戒者,即明皇之所颁,与孟蜀之语无涉。至《七修类稿》又载至元癸巳浙中《戒石铭》,别有四句云:”天有昭鉴,国有明法,尔畏尔谨,以中刑罚。“此十六字,则更不知所出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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