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◎軍營馬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福格 書名︰听雨叢談

    尋常盜竊馬匹,其罪甚輕;軍營盜竊馬匹,罪至大闢。蓋行軍之際,人倚馬為性命,故重其罪如此,細民皆不知也。咸豐五年春,僧邸軍次山東茌平縣之馮官屯,時余以惠州通判奏留山東軍營,委司營務兼總行營發審案牘。兩營軍士馬匹,往往脫韁奔逸,嚙食田禾。村民無知,輒拘而系之,甚而烹之。兵以盜馬控民,民以縱馬踐禾控兵,其實皆誣也。奈窒于例案,稍一軒輊,皆成重罪。從中斡旋講導,煞費唇舌。而兵民愚懵,不獨弗感,輒恨恨兩意不平。余惟略示鞭撲,笑而遣之。按康熙三年四月定例,公爵下、副都統上,出征臨陣接戰時墜馬,人有以馬與騎者,賞賚銀一百兩,參領以下銀六十兩,平人銀二十兩。國家愛養勛勞之恩,于此可見,而軍中倚托馬匹之功,更可知矣。故軍中盜馬之例綦嚴,實有道也。

    按踐禾不償,見于《禮經》,況在軍旅之際,既未便長兵之驕,更未便啟民之橫也。後世不遵古訓,乃以小說曹瞞踐禾自罰為美談,豈不謬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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