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上 ◎馮樹堂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歐陽兆熊、金安 書名︰水窗春囈

    馮樹堂大令,己亥解元。榜名作槐,或將姓名戲去其半為馬乍鬼。因以聲之相似,更名卓懷。

    庚子辛丑,予留京過夏,寓果子巷。樹堂館軍機章京陳子鶴家,在閻王廟街,甚近,來往甚密。為人古執,不通世情,好面折人過。曾文正之閱儒先書,樹堂啟之也。後由四川萬縣令卸任來祁門,檄飭督辦碉樓,小違意旨,文正不覺對眾申飭,聲色俱厲。樹堂慚忿,拂衣而歸。歸後,予適至,因有鑒于樹堂之事,面陳來營閑住,不受差遣。故委派屯溪厘局、霆營監餉、湖口掣驗、總查江面厘金,皆繳札不敢承,亦欲以全交耳。

    先是,道光中葉,夷釁方啟,有陳頌南、甦賡堂、朱伯韓者,參劾穆相、琦侯、奕氏兄弟,直聲震天下,都中有三御史之目。至癸卯年,兩奕漸起用,時頌南尚居台諫,樹堂以為必有彈章,久之寂然。乃懷四金往為勸駕雲︰“君之所以遲回者,慮罷官無歸資耳。吾湖南一公車,以此為贐。天下不乏好義之人,又何患?”頌南笑頷之,卒不肯奏。未幾,有公車閩人者來訪,樹堂以素昧生平辭之。則大言曰︰“爾主人與陳給諫豈舊相識乎?何為獨拒我?”既見,則曰︰“先生執義甚高。雖然,所以為頌南則善矣,所以自為,則我不知也。此非穆門鷹犬耶?先生更為鷹犬之鷹犬,又何說耶?”懷中亦出四金贈之,以為旅費。樹堂再拜受教,卻其金。客去,即卷裝移至文正宅。此事樹堂不肯自言,吾聞之廣敷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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