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 ◎河防巨款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歐陽兆熊、金安 書名︰水窗春囈

    本朝河防之費,乾隆中年以後始大盛。當靳文襄時,只各省額解六十余萬而已。後遂定為冬令歲料一百二十萬,大汛工需一百五十萬,加以額解,已三百三十萬。又有蕩柴作價二三十萬。苟遇水大之年,又另請續撥四五十萬,而另案工程則有常年、專款之分,常年另案在防汛一百五十萬內報銷,專款另案則自為報銷,不入年終清單。比較其時,漕事孔亟而河決頻仍,先後諸河臣實不能不受其咎。惟黎襄勤在任十三年,了無蟻穴之驚,而公帑節省無算,又倡行碎石以代掃工,實著奇效,使後人遵行之,其功何可殫乎。張芥航先生繼其後,幫築高 大堤十五丈,用銀一百數十萬,淮、揚得以保障,其功亦巨,但不如黎之修謹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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