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 ◎本朝與前明宮中費用之比較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陳康祺 書名︰郎潛紀聞三筆

    康熙二十九年,大內發出前明宮殿樓亭門名折子,又宮中所用銀兩及金花鋪墊,並各宮老媼數目折子,令王大臣等察閱。諸臣等覆奏,查得故明宮中每年用金花銀共九十六萬九千四百余兩,今悉已充餉。又故明光祿寺每年送內所用各項錢糧二十四萬余兩,今每年止用三萬余兩。明每年木柴二千六百八十六萬余斤,今止用六七八萬斤。明每年用紅螺等炭共一千二百八萬余斤,今止用百余萬斤。各宮床帳輿輪花毯等項,明每年共用銀二萬八千二百余兩,今俱不用。又查故明宮殿樓亭門名共七百八十六座,今以本朝宮殿數目較之,不及前明十分之三。至故明各宮殿九層,基址牆垣,俱用臨清磚,木料俱用楠木,今禁中修造房屋,出于斷不可已,凡一切基址牆垣,俱用尋常磚料,木植皆用松木而已。四十九年諭大學士等曰︰“明季事跡,卿等所知,往往皆紙上陳言。萬歷以後所用太監,有在御前服役者,故朕知之獨詳。明朝費用甚奢,興作亦廣,一日之費,可抵今一年之用。其宮中脂粉錢四十萬兩,供應銀數百萬兩,至世祖皇帝登極,始悉除之。紫禁城內一切工作,俱派民間,今皆現錢雇覓。明季宮女至九千人,內監至十萬人,飯食不能遍及,日有餓死者;今則宮中不過四五百人而已。”又諭戶部曰︰“國家錢糧,理當節省,否則必致經費不敷。每年有正額蠲免,有河工費用,必能大加節省,方有裨益。前光祿寺一年用銀一百萬兩,今止用十萬兩;工部一年用二百萬兩,今止用二三十萬兩。必如此,然後可謂之節省也。”我先朝節用愛民,布在方策,萬一年運以往,諧臣媚子,有以佃游土木導宮廷侈肆之萌者,二三老成,不難述成憲以相咨儆,庶煌煌祖訓,星日長輝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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