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◎督撫趨時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胡思敬 書名︰國聞備乘

    新定法律草案出自日本律師岡田之手,其引證歷朝沿革則取之薛允升稿本,法部郎中董康筆也。稿既定,頒示各省,皆知其謬妄,決不可行,次第指駁復奏,不謀而同。唯山東巡撫袁樹勛變一說曰︰“是皆枝葉之論也,別有所謂根本之說者,其旨安在?曰不改從新律,不能收回治外法權。”內外相煽以浮言,遂恃為改律鐵證。新政興,各省皆以籌款為慮。浙江巡撫增韞議復趙炳麟折,獨曰︰“吾國非無財也,農林礦產遍地皆是,工藝制造盡人可學。印花本正當之稅,至今尚未推行。外國之財產稅、所得稅、營業稅皆入款大宗,而吾國不能仿辦。”折凡千余言,其詞甚辯,皆所謂趨時之論也。聞樹勛延沈同芳入幕,增韞延張一{鹿各}入幕,奏稿盡出其手。兩人皆江甦名士,薄有才華,而議論乃狂悖如是。甚矣!辯言亂政之可畏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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