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◎海捕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清•佚名 書名︰清代之竹頭木屑

    河南州縣,凡奉有統行緝捕文書,則發海捕。海捕者,大率流丐為之,官亦與以票,三五成群,行至鄉鎮,遇店鋪即送香一支,店中必優給以錢十文八文不等,較之平常乞食,難易迥殊矣。行約年余,則歸繳票,謂之銷差。其果能緝捕與否,初不問也。


如果你對清代之竹頭木屑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清代之竹頭木屑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