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卷一 故事一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沈括(宋) 書名︰夢溪筆談

    上親郊廟,冊文皆曰︰“恭薦歲事。”先景靈宮,謂之“朝獻”;次太廟,謂之“朝饗”;未乃有事于南郊。予集郊式時,曾預討論,常疑其次序若先為尊,則郊不應在廟後;若後為尊,則景靈宮不應在太廟之先。求其所從來,蓋有所因。按唐故事,凡有事于上帝,則百神皆頂遣使祭告,唯太清宮、太廟則皇帝親行,其冊祝皆曰“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,不敢不告”。宮廟謂之“奏告”,于皆謂之“祭告”。唯有事于南郊,方為“正祠”。至天寶九載,乃下詔曰︰“‘告’者上告下之詞,今後太清宮宜稱‘朝獻’,太廟稱‘朝饗’。”自此遂失“奏告”之名,冊文皆謂“正祠”。

    皇上親自祭把天地神靈,祭文中都說“恭敬地獻上每年的祭品”。先到景靈宮,叫做“朝獻”;接著到太廟,叫做“朝饗”;最後才到南郊舉行祭祀。我在編定祭祀制度時,曾參加討論,老是懷疑

    它的次序,如果前面的為尊責,那麼祭天地就不應該在祭祖宗之後;如果後面的為尊貴,那麼景靈宮就不應該在太廟的前面。探究這種次序的由來,大概也是有根據的。按照唐朝的老規矩,大凡祭祀上天,就都要預先派使者向各路伸靈祭告,只有太清宮、太廟就由皇帝親自去,那些祭文中的祝詞都說“定于某月某日在某地祭祀,不敢不稟告”。到宮廟祭祀叫做“奏告”,到別的地方叫做“祭告”。只有在南郊祭祀,才是“正祠”。到天寶九年,唐玄宗才頒布詔令說︰“‘告’是上對下的用語,今後太清宮應該叫‘朝獻’,太廟叫‘朝饗’。”從這時起就不用“奏告”的說法,祭文中都叫“正祠”了。

    正衙法座,香木為之,加金飾,四足,墮角,其前小偃,織藤冒之。每車駕出幸,則使老內臣馬上抱之,曰“駕頭”。輦後曲蓋謂之“”;兩扇夾心,通謂之“扇”。皆繡,亦有銷金者,即古之“華蓋”也。

    正式朝會听政的處所的正座,是香木制成的,加上貼金的裝飾,四只腳,橢圓形的角,它的前部略為後縮,用藤條編好蓋上。每逢皇帝外出巡視,就派一個老太監坐在馬上抱著它,叫做“駕頭”。車後彎曲的篷叫做“”,兩把扇子把它夾在當中,統稱為“扇”,都繡了花紋,也有熔化金絲的,就是古時候的“華蓋”。

    唐翰林院在禁中,乃人主燕居之所,玉堂、承明、金鑾殿皆在其間。應供奉之人,自學士已下,工伎群官司隸籍其間者,皆稱“翰林”,如今之翰林醫官、翰林待詔之類是也,唯翰林茶酒司止稱“翰林司”,蓋相承闕文。

    唐朝的翰林院在皇宮中,是皇帝閑居的地方,玉堂殿、承明殿、金鑾殿都在那里。充當侍候的人,從學士以下,列入名冊的工匠、技藝一類的官員,都稱為“翰林”,像如今的翰林醫官、翰林待詔之類一樣。唯有翰林茶酒司只稱為“翰林司”,大概是依據不完整的文件。

    唐制,自宰相而下,初命皆無宣召之禮,惟學士宣召,蓋學士院在禁中,非內臣宣召無因得入,故院門別設復門,亦以其通禁庭也。又學士院北扉者,為其在浴堂之南,便于應召。今學士初拜,自東華門入,至左承天門下馬待詔,院吏自左承天門雙引至閣門,此亦用唐故事也。唐宜召學士自東門入者,彼時學士院在西掖,故自翰林院東門赴召,非若今之東華門也。至如挽鈴故事,亦緣其在禁中,雖學士院吏,亦止于玉堂門外,則其嚴密可知。如今學士院在外,與諸司無異,亦設鈴索,悉皆文具故事而已。

    唐朝的制度,從宰相往下,剛任命時都沒有召見的禮節,只有學士才被召見,大概因為學士院在皇官中。沒有太監宣布召見就無緣進去,所以院門上又另設一道門,也是從那兒通往內官的。另外,學士院的北門,正對著浴室的南邊,便于听皇帝召見。現在的學士剛被任命時,從東華門進去,到左承天門下馬等候命令,院吏從左承天門雙雙帶領到閣門,這也是沿襲唐朝的舊制度。唐朝召見學士是從東門進去,那時學士院在西邊邊門,因此從翰林院東門去應召,不是像現在這樣走東華門。至于像拉門鈴的規矩,也是因為在皇宮中,即使是學士院吏,也得停在玉堂殿門外,那它的嚴密也就可想而 知了。如今學士院在宮外,同別的官署沒有什麼不同,也沒了門鈴拉繩,都是空擺著老樣子罷了。

    學士院玉堂,太宗皇帝曾親幸,至今唯學士上日許正坐,他日皆不敢獨坐。故事︰堂中設視草台,每草制,則具衣冠據台而坐。今不復如此,但存空台而已。玉堂東承旨閣子窗格上有火燃處,太宗嘗夜幸玉堂,甦易簡為學士,已寢,遽起,無燭具衣冠,宮嬪自窗格引燭入照之,至今不欲更易,以為玉堂一盛事。

    學士院玉堂,宋太宗曾經駕臨過,到現在只有學士在每月初一才允許端坐在那里,其他日子都不敢單獨坐著。過去的規矩是,堂中設置了視草台,每當草擬詔令時,學士就穿戴整齊依台坐下。如今不再這樣,只保存了一個空台罷了。玉堂東邊承旨閣子的窗格上有火燒過的痕跡,那是宋太宗曾在夜間駕臨玉堂,甦易簡任學士,已經睡了,急忙起來,沒有蠟燭照著穿衣戴帽,宮女便從窗格中伸過燭火照著他。到現在也沒有想過要更換,把它作為玉堂的一件趣事。

    東西頭供奉官,本唐從官之名。自永徽以後,人主多居大明宮,別量從官,謂之東頭供奉官,西內具員不廢,則謂之西頭供奉官。東西頭供奉官,原本是唐朝隨從官的名稱。從唐高宗永徽年間以後,皇帝大多住在大明官,另外設置隨從官,叫做東頭供奉官,西頭內宮原有的官員也不廢除,就叫做西頭供奉官。唐制︰兩省供奉官東西對立,謂之“蛾眉班”。國初,供奉班于百官前橫列。王溥罷相,為東宮一品,班在供奉班之後,遂令供奉班依舊分立。慶歷,賈安公為中丞,以東西班對拜為非禮,復令橫行。至今初敘班分立;百官班定,乃轉班橫行;參罷復分立;百官班退乃出。參用舊制也。

    唐朝的制度,兩省供奉宮東西相對站立,叫做“蛾眉班”。本朝初年,供奉官的排列在文武百官的前面橫列。王薄免去宰相,做東宮一品官,排列在供奉班的後面,就讓供奉班照舊分開站立。慶歷年間,賈昌朝擔任中丞,認為東西排列對拜是不合禮節的,又讓他們橫排。到現在,開始排班時分開站立,文武百官排列好後才調轉行列橫排,參拜完後再分開站立,百官退朝後才退出。這是綜合了過去的制度。

    衣冠故事多無著令,但相承為例。如學士舍人躡履,見丞相往還用平狀,扣階乘馬之類,皆用故事也。近歲多用靴簡,章子厚為學士日,因事論列,今則遂為著令矣。

    過去的制度對于服飾大多沒有明確的規定,只是相沿承襲形成慣例。例如學士舍人穿的鞋、拜見丞相、往來用一般的公文、上台階、騎馬之類,都用過去的規矩。近年來多用靴和笏板。章子厚擔任學士時,就這些事論述,現在就已成為明文規定了。

    中國衣冠,自北齊以來,乃全用胡服。窄袖緋綠,短衣,長靴,有蹀蹀帶,皆胡服也。窄袖利于馳射,短衣長,皆便于涉草。胡人樂茂草,常寢處其間,予使北時皆見之,雖王庭亦在深薦中。予至胡庭日,新雨過,涉草,衣皆濡,唯胡人都無所沾。帶衣所垂蹀躞,蓋欲佩帶弓劍、蹀躞、算囊、刀礪之類。自後雖去蹀躞,而猶存其環,環所以餃蹀躞,如馬之根,即今之帶也。天子必以十三環為節,唐武德、正觀時猶爾。開元之後,雖仍舊俗,而稍褒博矣。然帶鉤尚穿帶本為孔,本朝加順折,茂人文也。

    中原一帶的衣帽服飾,自從北齊以來,就全部采用胡人的服裝。窄衣袖、紅綠相配的短衣、長筒皮靴、有掛環的皮帶,都是胡人的服飾。窄衣袖有利于騎馬射箭,短衣、長筒靴都便于在草地走路。

    胡人喜歡茂盛的草,經常躺臥其中,我出使北方時都見到過這種情形,即使君主居住也在深草之中。我到胡人朝廷時,剛下過雨,走過草叢衣褲都浸濕了,只有胡人一點都沒有沾濕。皮帶上所垂下的小掛環,大概是用來佩帶刀劍、手巾、算袋、磨刀石一類的東西。以後雖然去掉了掛環的飾品,但還保存著那個環,環是用來穿掛附屬物的,像牛馬股上的皮帶,也就是現在皮帶上的裝飾物。天子必定以13 個環為度,唐代武德、貞觀年間還是這樣。從開元以後,雖然還沿用舊習俗,但規矩漸漸寬松了,然而皮帶上的鉤還是穿過皮帶上的孔。當今朝代又在腰帶上加了順折,是用來顯示主人的紋飾的。

    襆頭一謂之“四腳”,乃四帶也。二帶系腦後垂之,二帶反系頭上,令曲折附頂,故亦謂之“折上中”。唐制,唯人主得用硬腳。晚唐方鎮擅命,始僭用硬腳。本朝襆頭有直腳、局腳、交腳、朝天、順風,凡五等;唯直腳貴賤通服之。又庶人所戴頭巾,唐人亦謂之“四腳”。蓋兩腳系腦後,兩腳系頷下,取其服勞不脫也;無事則反系于頂上。今人不復系頷下,兩帶遂為虛設。

    襆頭又叫“四腳”,就是四條帶子。兩條帶子系在腦後垂下來,兩條帶子反上去系在頭上,使它曲折附著在頭頂,所以也叫“折上巾”。唐代的制度規定,只有君主才可以用硬腳襆頭;晚唐時方鎮專權,才超越本分用硬腳襆頭。當今朝代的襆頭有直腳、局腳、交腳、朝天、順風共5 種,只有直腳襆頭是貴賤的人普遍使用的。此外,百姓所戴的頭巾,唐代人也叫“四腳”,那是因為兩條帶子系在腦後,兩條帶子系在下巴底下,取它干活時不會脫落。無事時就把兩條帶子反系在頭頂上。現在的人不再把帶子系在下巴底下了,那兩條帶子就成了擺設。

    唐中書指揮事謂之“堂帖子”。曾見唐人堂帖,宰相簽押,格如今之“堂��子”也。

    唐朝中書省管書寫公文的事叫“堂帖子”。我曾見過唐朝人的堂帖,宰相簽署,格式同現在呈報的“堂札子”一樣。

    予及史館檢討時,議密院割子問宣頭所起。予按唐故事,中書舍人職堂語詔,皆寫四本︰一本為底,一本為宣。此“宣”謂行出耳,未以名書也。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,出付中書,即謂之“宣”。中書承受,錄之于籍。謂之“宣底”。今史館中尚有故《宣底》二卷,如今之“聖語簿”也。梁朝初置崇政院,專行密命,至後唐莊宗,復樞密使,使郭崇韜、安重誨為之,始分領政事,不關由中書直行下者,謂之“宣”,如中書之“敕”;小事則發頭子、擬堂帖也。至今樞密院用宣及頭子,本朝樞密院亦用��子。但中書 ��子,宰相押字在上,次相及參政以次向下;樞密院��子,樞長押字在下,副貳以次向上︰以此為別。頭子唯給驛馬之類用之。

    我到史館當檢討時,樞密院札子詢問宣頭的由來。我考查了唐朝的舊制度,中書舍人掌管詔書誥命,都要寫成四份,其中一份是底本,一份是宣。這個“宣”說的是對外頒布,沒有把它作為詔書的名稱。晚唐時樞密使從皇宮中接受聖旨,出來交給中書省,就稱為“宣”。中書接到詔令後,抄錄在簿冊上,叫做“宣底”。如今史館中還有過去的《宣底》2 卷,與現在的《聖語簿》一樣。後梁初年設立崇政院,專門執行機密命令。到後唐莊宗時恢復樞密使的職務,派郭崇韜、安重誨擔任,開始分別兼任政事,不經由中書省直接下達的詔令稱為“宣”,比如中書的敕令;小事就頒布頭子、草擬堂帖。到現在樞密院還用宣及頭子。本朝樞密院也用札子。不過中書札子,宰相簽署在上,副相和參政依次向下;樞密院的札子,樞密院的長官簽署在下面,副職以下依次向上。以此作為區別。頭子只是給驛馬之類使用。

    百官子中書見宰相,九卿而下,即省吏高聲唱一聲“屈”,則趨而入。宰相揖及進茶,皆抗聲贊唱,謂之“屈揖”。待制以上見,則言“請某官”,更不屈揖,臨退仍進湯。皆于席南橫設百官之位,升朝則坐,京官已下皆立。後殿引臣宗,則待制已上,宣名拜舞;庶官但贊拜,不宣名,不舞蹈。中書則略貴者,示與之抗也;上前則略微者,殺禮也。

    文武百官在中書省拜見宰相時,九卿以下的官員,等中書省的官吏高聲叫一出“屈”時,就快步走進去。宰相作揖並進茶時,都高聲贊頌,叫做“屈揖”。待制以上官員進見,就說“請某官”,不再屈揖,到退下時仍然進茶水。都在宰相座席的南面橫向擺設百宮的座位,上朝時就坐,京官以下都站立。後殿帶領臣屬時,對待制以上的官員,要宣布名字叩拜揮手;對普通官員只引導叩拜,不宣布名字,不揮手頓足。中書省對高貴官員就減省禮儀,表示與他同樣高貴;在皇帝面前對低級官員就減省禮儀,這是禮儀衰微了。

    唐制︰丞郎拜官即籠門謝,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,則拜舞于階上,百官拜于階下而不舞蹈,此亦籠門故事也。

    唐朝的制度,副官、侍從被封官就要向殿門謝恩,現今三司副使以上被封官,就在殿前台階上跪拜舞動,其他官員在台階下叩拜,但不舞動。這也是沿襲了殿門謝恩的老規矩。

    學士院第三廳學士閣子,當前有一巨槐,素號“槐廳”。舊傳居此閣者,多至入相。學士爭槐廳,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。予為學士時,目觀此事。

    學士院第三廳學士閣子,正前方有一株大槐樹,一向來就叫做“槐廳”。過去傳說住在這閣子里的人,很多能做到宰相。學士們都爭著進槐廳里去,甚至有搬開前人的行李而強佔槐廳的。我做學士時,親眼看見了這樣的事。

    諫議班在知制誥上,若帶待制,則在知制誥下,從職也。戲語謂之“帶墜”。

    諫議官的等級在知制諧之上,如果帶有待制的餃頭,就在知制詔之下,這是依照職餃的緣故,玩笑話叫做“帶墜”。

    《集賢院記》︰“開元故事︰校書官許稱‘學士’。”今三館職事皆稱“學士”,用開元故事也。

    《集賢院論》說︰“開元年間的老規矩,校書官允許稱做‘學士’。”現在三館的職事都稱做學士,是沿用開元年間的老規矩。

    館閣新書淨本有誤書處,以雌黃涂之。嘗校改字之法︰刮洗則傷紙,紙貼之又易脫;粉涂則字不沒,涂數遍方能漫滅。唯雌黃一漫則滅,仍久而不脫。古人謂之“鉛黃”,蓋用之有素矣。

    館閣新書淨的本子有寫錯的地方,用雌黃粉涂抹。我曾經比較過一些改字的方法︰刮洗損傷了紙;貼上一張紙又容易脫掉;用粉涂字又不能涂沒,要涂幾遍才能完全蓋住;只要用雌黃一涂就涂掉了,而且經久不脫落。古人稱這個為“鉛黃”,大概用這種方法已有很久了。

    予為延經略使日,新一廳,謂之“五司廳”。延州正廳乃都督廳,治 延州事。五司廳治��延路軍事,如唐之使院也。五司者,經略、安撫、總管、節度、觀察也。唐制︰方鎮皆帶節度、觀察、處置三使。今節度之職多歸總管司;觀察歸安撫司;處置歸經略司。其節度、觀察兩案並支掌推官判官,今皆治州事而已。經略、安撫司不置佐官,以帥權不可更不專也。都總管、副總管、鈐轄、都監同簽書,而皆受經略使節制。

    我擔任延經略使的時候,新設了一廳,叫做“五司廳”。延州正廳是都督廳,管理延州的政事。五司廳管理延路的軍事,像唐朝的使院一樣。五司,指的是經略、安撫、總管、節度、觀察。唐朝的制度,藩鎮都兼任節度、觀察、處置三使。現今節度的職權大多歸于總管司,觀察歸于安撫司,處置歸于經略司。那節度、觀察兩司文案連帶分管的推官、判官,現今都管理全州的事務罷了。經略、

    安撫司不設立輔佐官,因為統帥的權力不能再不集中了。都總管、副總管、鈐轄、都監如同簽書公事一樣,都受經略使管轄。

    銀台司兼門下封駁,乃給事中之職,當隸門下省,故事乃隸樞密院,下寺監皆行��子;寺監具申狀,雖三司亦言“上”。銀台主判不以官品,初冬獨賜翠毛錦袍。學士以上,自從本品行案用樞密院雜司人吏。主判食樞密廚,蓋樞密院子司也。

    銀台司兼任門下封駁,是給事中的職務,應當隸屬門下省,過去規定卻隸屬樞密院。下發寺、監的公文都用札子,寺、監陳述是申狀,即使是三司也要稱個“上”字。銀台主判官不論官階,初冬時節都賞賜翠毛錦袍。學士以上的官員,自然依照本人的官階辦理文書,使用樞密院眾多的機構和人員。主判官在樞密院廚房進餐,因為都是樞密院的下屬機構。

    大駕鹵簿中有勘箭,如古之勘契也。其牡謂之“雄牡箭”,牝謂之“闢仗箭”,本胡法也。熙寧中罷之。

    皇帝的儀仗隊中有勘箭,像古代的勘契一樣。其中雄性的叫做“雄牡箭”,雌性的叫做“闢仗箭”。這本來是胡人的規矩。熙寧年間廢掉了。

    前世藏書分隸數處,蓋防水火散亡也。今三館、秘閣,凡四處藏書,然同在崇文院。其間官書多為人盜竊,士大夫家往往得之,嘉中,置編校官八員,雜讎四館書,給吏百人。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,自此私家不敢輒藏。校讎累年,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。

    前代藏書分放好幾處,那是為防止水火災害中散失。現今三館、秘閣總共4 處藏書,但一起放在崇文院。其中的官府圖書許多被人盜竊,士大夫家里往往能找到這樣的書。嘉年間,才設置了8名編校官,綜合考訂4 個館中的書籍,賜給100 個書吏,都用黃紙訂成大本子抄寫。從此私人家中不 敢隨便收藏。校訂了好多年,僅只校完昭文一館中的書就停止了。

    舊翰林學土地勢清切,皆不兼他務。文館職任,自校理以上,皆有職錢,唯內外制不給。楊大年久為學士,家貧請外,表辭千余言,其間兩聯曰︰“虛忝甘泉之從臣,終作奠敖之餒鬼。”“從者之病莫興,方朔之饑欲死。”

    過去翰林學士地位清高,都不兼任別的職務。文館職務,從校理以上,都有職務薪金,只有翰林學士、中書舍人、知制誥不發。楊億長時間做學士,家里貧寒,請求到京城外去做官,送上千多字的報告,其中有兩聯說︰“空當甘泉的從臣,終成莫敖的餓鬼。”“侍從官的毛病未犯,東方朔的饑餓要死。”

    京師百官上日,唯翰林學士敕設用樂,他雖宰相亦無此禮。優伶並開封府點集。陳和叔除學士,時和叔知開封府,遂不用女優。學士院敕設不用女優,自和叔始。

    京城文武百官上任時,只有翰林學士由皇帝下令設置音樂,別的即使是宰相也沒有這樣的禮遇。 歌舞演員都由開封府點名召集。陳繹被任命為學士,當時他擔任開封知府,就沒有用女演員。學士院校詔令不用女演員,是從陳繹開始的。

    禮部貢院試進士日,設香案于階前,主司與舉人對拜,此唐故事也。所坐設位供張甚盛,有司具茶湯飲漿。至試經生,則悉徹帳幕氈席之類,亦無茶湯,渴則飲硯水,人人皆黔其吻。非故欲困之。乃防氈幕及供應人私傳所試經義,蓋嘗有敗者,故事為之防。歐文忠有詩︰“焚香禮進士,徹幕待經 生。”以為禮數重輕如此,其實自有謂也。

    禮部貢院考試進士的時候,在台階前擺設香案,主考官與舉人相對而拜,這是唐朝的舊制度。安放座位的地方陳設很多用具,官府擺放了茶水飲料。到考試經生時,就全部搬走帳幕氈席一類的東西,也沒有茶水,考生渴了就喝硯池中的水,每個人的嘴唇都成了黑的。這並非故意要難為他們,是為防止從帳幕氈席外及供應茶水的人偷偷傳送所考的經義內容。大概曾經有人敗露過,所以這樣做來作好防範。歐陽修寫了詩說︰“焚香禮遇進士,撤除帳幕來招待經生。”以為禮節輕重到這個程度,其實自有它的意義。

    嘉中,進士奏名訖,未御試,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,不知言之所起,人亦莫知俊民為何人。及御試,王荊公時為知制誥,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。舊制︰御試舉人,設初考官,先定等第,復彌之,以送復考官,再定等第,乃付詳定官,發初考官所定等,以對復考之等,如同即已,不同,則詳其程文,當從初考,或從復考為定,即不得別立等。是時王荊公以初復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,于行間別取一人為狀首,楊樂道守法以為不可。議論未決,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官,聞之,謂同舍曰︰“二公何用力爭,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,事必前定,二公恨自苦耳”。既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稟,而詔從荊公之請。及發封,乃王俊民也。詳定官得別立等自此始,遂為定制。

    嘉年間,禮部上報進士名額完後,皇上還沒有舉行殿試,京城里就謠傳王俊民是狀元,不知道謠言從哪兒傳出來的,人們也不知道王俊民是什麼樣的人。到殿試時,王安石當時擔任知制誥,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兩人任詳定官。過去的制度規定,殿試舉人,設立初考官,先確定等級,再密封好,把它迭給審查考官,再定一次等級,才交付詳定官,打開初考官所定的等級,用來對照審查考官的等級,如果相同就可以,不同就要審核那進呈的文章,確定按照初考還是審查的等級為準,也就是不能另外確定等級。那時王安石認為初考官、審查考官所定的第一人都不恰當,就在同等級中另外選了一人為狀元,楊樂道遵守規章,認為不能這樣。兩人商議又作不出決定,太常少卿朱從道當時任密封官,听說這事,對同僚說︰“兩位何必費力爭執,從道我10 天前已經听說王俊民是狀元了,這樣的事一定早已定好,兩位可惜自找苦吃了。”不久,兩人各自把自己的想法向皇帝報告,皇上詔令采納王安石的請求。等到打開密封的名單,就是王俊民。詳定官可以另外確定等級就從這時開始,並且成為了固定的制度。

    選人不得乘馬入宮門。天聖中,選人為館職,始歐陽永叔、黃鑒輩,皆自左掖門下馬入館,當時謂之“步行學士”。嘉中,于崇文院置編校局,校官皆許乘馬至院門。其後中書五房置習學公事官,亦緣例乘馬赴局。

    候選官員不能騎馬進入宮門。天聖年間,候選官員擔任館閣職務,從歐陽修、黃鑒等人開始,都從左掖門下馬進入館閣,當時稱做“步行學士”。嘉年間,在崇文院設立編校局,編校官都允許騎馬到院門。在這以後中書五房設立學公事官,也照例騎馬去辦公處。

    車駕行幸,前驅謂之“隊”,則古之“清道”也。其次衛仗,“衛仗”者,視闌入宮門法,則古之“外仗”也。其中謂之“禁圍”,如殿中仗。天官掌舍,無宮,則供人門,今謂之“殿門文武官”,極天下長人之選八人,上御前殿,則執鉞立于紫宸門下;行幸則為“禁圍門”,行于仗馬之前。又有衡門十人,隊長一人,選諸武力絕倫者為之。上御後殿,則執撾東西對立于殿前,亦古之虎賁、人門之類也。

    皇帝車駕出巡,在前面當先鋒的叫做“隊”,就是古時候的“清道”。它的後面是衛仗。衛仗,與阻擋進入宮門的規矩一樣,就是古時候的“外仗”。中間的稱做“禁圍”,如同殿中仗。天宮掌管住宿,沒有宮殿,就要安排人環列成門,如今叫做“殿門文武官”,從普天下的高個子中挑選8 人,皇上駕臨前殿,就拿著鉞站在紫宸門下;皇上出巡時,就成為禁圍門,走在儀仗馬隊的前面。還有橫木為門的10 人,一個隊長,挑選那些武力高超的人充當。皇上進到後殿,就拿著撾分東西相對站在殿前,也就是古時候的虎賁,人門一類的人。

    予嘗購得後唐閔帝應順元年案檢一通,乃除宰相劉�d兼判三司堂檢。前有擬狀雲︰“具官劉�d右,伏以劉�d經國才高,正君志切,方屬體元之運,實資謀始之規。宜注宸衷,委司判計,漸期富庶,永贊聖明,臣等商量,望授依前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充集賢殿大學士兼判三司,散官勛封如故,未審可否?如蒙允許,望付翰林降制處分。謹錄奏聞。”其後有制書曰︰“宰臣劉�d右,可兼判三司公事,宜令中書門下依此施行。付中書門下準此,四月十日。”用御前新鑄之印,與今政府行遣稍異。

    我曾經買到後唐閔帝應順元年的一份案卷,是任命宰相劉�d兼任判三司堂的封簽。前面的草稿寫道︰“縣官劉�d重視,肯定劉�d治國的才能很高,輔佐君主的心志殷切,正是符合上天的氣運,確實憑借謀略開始的規劃。應當投注皇上的衷情,委任為司判出謀劃策,逐步走向富庶,永遠輔助聖明的君主。我們這些人商議,希望授予他依前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充任集賢殿大學士兼判三司,散官功勛封地同過去一樣,不知是否可行?如果承蒙允許,希望交付翰林傳下命令辦理。謹錄此呈報。”後面有皇帝的詔令說︰“宰臣劉�d重視,可以兼判三司公事,應由中書、門下省 照此執行。交付中書、門下省批準這一議案。四月十日。”這里用了皇帝新刻的印,與如今政府下發 的公文略有區別。

    本朝要事對稟,常事擬進入,畫“可”然後施行,謂之“熟狀”;事速不及待報,則先行下,具先行下具制草奏知,謂之“進草”。熟狀白紙書,宰相押字,他執政具姓名。進草即黃紙書,宰臣執政皆于狀背押字。堂檢宰執皆不押,唯宰屬于檢背書日,堂吏書名用印。此擬狀有詞,宰相押檢不印。此其為異也。大率唐人風俗,自朝廷下至郡縣,決事皆有詞,謂之“判”,則書判科是也。押檢二人,乃馮道、李愚也。狀檢瀛王親筆,甚有改竄勾抹處。按《舊五代史》︰“應順元年四月九日己卯,鄂王薨;庚辰,以宰相劉�d判三司。”正是十日,與此檢無差。宋次道記《開元宰相奏請》、鄭畋《凰池草》、《擬狀注制集》,悉多用四六,皆宰相自草。今此擬狀,馮道親筆,蓋故事也。

    本朝有要事上報皇帝,一般的事擬好草稿送進宮去,皇帝寫了“可”字以後就執行,稱做“熟狀”;事情緊急來不及上報,就先下發,再準備詔令草稿報告皇帝,稱做“進草”。熟狀用白紙書寫,宰相簽署,其他執政官列出姓名。進草就用黃紙書寫,宰相、執政都在狀紙背面簽字。封簽上宰相、執政都不簽署,只有宰相的屬官在封簽背面寫上日期,差吏簽名蓋印,這種草稿有文詞,宰相在封簽上簽署卻不蓋印。這是它特異的地方。大概唐代的風俗,從朝廷往下到郡縣,判斷事情都有文詞,叫做“判”,這就有了書判科。封簽上簽署的兩個人,是馮道、李愚。草稿是馮道親筆,有很多修改涂抹的地方。據《舊五代史》說︰“應順元年四月九日己卯,鄂王逝世;庚辰,任命宰相劉�d判三司。”正好是十日,與這封簽沒有不同。宋敏求記載《開元宰相奏請》、《鄭畋鳳池苔草》、《擬狀注制集》,很多都用四六文,全是宰相親自草擬的。現在這份草稿,是馮道親筆,大概是老規矩吧。

    舊制︰中書、樞密院、三司使印並涂金。近制︰三省、樞密院印用銀為之,涂金;余皆鑄銅而已。

    過去的制度,中書省、樞密院、三司使的印都涂了金。近來的規定,三省、樞密院的印用銀鑄成,涂金;其他的都用銅鑄罷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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