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卷六 樂律二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沈括(宋) 書名︰夢溪筆談

    前世遺事,時有于古人文章中見之。元稹詩有“琵琶宮調八十一,三調弦中彈不出。”琵琶共有八十四調,蓋十二律各七均,乃成八十四調。稹詩言人十一調,人多不喻所謂。予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賀懷智《琵琶譜》一冊,其序雲︰“琵琶八十四調,內黃鐘、太蔟、林鐘宮聲弦中彈不出,須管色定弦。其余八十一調,皆以此三調為準,更不用管色定弦。”始喻稹詩言,如今之調琴,須先用管色合字定宮弦,乃以宮弦下生徽,徵弦上生商,上下相生,終于少商。凡下生者隔二弦,上生者隔一弦取之,凡弦聲皆當如此。古人仍須以金石為準,《商頌》“依我磐聲”是也。今人苟簡,不復以弦管定聲,故其高下無準,出于臨時。懷智《琵琶譜》調格與今樂全不同。唐人樂學精深,尚有雅律遺法,今之燕樂,古聲多亡,而新聲大率皆無法度。樂工自不能言其義,如何得其聲和。

    從前留下來的事情,有時從古人的文章中見得到。元稹的詩中有“琵琶官調八十一,三調弦中彈不出”。琵琶共有84 調,因為12 律各有7 韻,才構成84 調。元棋詩中說81 調,許多人都不知道指的是什麼。我在金陵丞相家里找到一本唐代賀懷智的《琵琶譜》,書的序言說︰“琵琶84 調,其中黃鐘、太蔟、林鐘的宮聲調琴弦上彈不出來、要用管色來定弦。其余81 調,都以這三個調為基準,用不著再用管色來定弦了。”我這才知道元稹詩中說的意思。像現在調琴,要先用管色合字定出宮弦,才好用宮弦向下定出徵弦,徵弦向上定出商弦,上下互相配合,在少商弦上結束。凡是往下定弦要隔兩根弦,住上定弦隔一根弦。所有的弦樂器都應當這樣。古人定弦還要用金石類樂器作標準,《詩經•商頌》中“依我馨聲”就是這樣。現在的人馬虎了事,不再用弦樂器、管樂器來定聲調,所以它的高低沒有標準,都是臨時定的。賀懷智《琵琶譜》的調格,與現在的音樂完全不同。唐代人的音樂學識精深,還保存著雅律留傳的法則。現在的燕樂,古代的音韻大多失傳了,新的曲調又大都沒有規矩。樂師們自己都不能說出其中的道理,怎麼能使聲音和諧!

    今教坊燕樂,比律高二均弱,“合”字比太蔟微下,卻以“凡”字。當宮聲,比宮之清宮微高。外方樂尤無法。大體又高教坊一均以來。唯北狄樂聲,比教坊樂下二均,大凡北人衣冠文物,多用唐俗,此樂疑亦唐之遺聲也。

    現在教坊里的燕樂,比雅律中的高二韻弱,“合”字比太蔟稍微低一點,卻用“凡”字作為宮聲,又比官的清官稍高。外來的音樂更不符合法則,了解它的格式又比教坊燕樂高一韻多。只有北狄音樂比教坊音樂低二韻。北狄人的衣冠飾物,大多按照唐代風俗,這種音樂大約也有唐代音樂的遺風吧。

    今之燕樂二十八調,布在十一律,唯黃鐘、中呂、林鐘三律各具宮、商、角、羽四音,其余或有一調至二三調,獨蕤賓一律都無。內申管仙呂調,乃是蕤賓聲,亦不正當本律,其間聲音出入,亦不全應古法,略可配合而已。如今之中呂宮,卻是古夾鐘宮;南呂宮,乃古林鐘宮。今林鐘商乃古無射宮,今大呂調乃古林鐘羽,雖國工亦莫能知其所因。

    現在的燕樂28 調,分布在11 律中,只有黃鐘、中呂、林鐘三律都適合官、商、角、羽四種音調,其余的或者只有一調,或者二、三調,唯獨蕤賓一律都不合。其中的管仙呂調,是在蕤賓律上,又不完全符合本律,這中間的聲音有出入,也不完全符合古代的法則,只是略為可以配合罷了。觀今的中呂官,都是古代的夾鐘官;南呂宮是古代的林鐘官。現在的林鐘商是古代的無射商,現在的大呂調是古代的林鐘羽。即使是官廷里的樂師也沒有人能夠弄清其中的原因。

    十二律井清宮,當有十六聲。今之燕樂,止有十五聲,蓋今樂高于古樂二律以下,故無正黃鐘聲,只以“合”字當大昌,猶差高,當在大呂、太蔟之間,“下四”字近太蔟,“高四”字近夾鐘,“下一”字近姑洗,“高一”字近中呂,“上”字近蕤賓,“勾”字近林鐘,“尺”字近夷則,“工”字近南呂,“高工”字近無射,“六”字近應鐘,“下凡”字為黃鐘清,“高凡”字為大呂清,“下五”字為太蔟清,“高五”字為夾鐘清。法雖如此,然諸調殺聲,不能盡歸本律,故有偏殺、側殺、寄殺、元殺之類,雖與古法不同,推之亦皆有理。知聲者皆能言之,此不備載也。

    12 律連同清宮,應當有16 個音。現在的燕樂只有15 個音。大概現在的燕樂比古時的音樂高2律以下,所以沒有正黃鐘聲,僅僅以“合”字正對大呂,還略微低了一點,應當在大呂和太蔟之間,“下四”字接近太蔟,“高四”字接近夾鐘,“下一”字接近姑洗,“高一”字接近中呂,“上”字接近蕤賓,“勾”字接近林鐘,“遲”字接近夷則,“工”字接近南呂,“高工”字接近無射,“六”字接近應鐘,“下凡”字為黃鐘清,“高凡”字為大呂清,“下五”字為太蔟清,“高五”字為夾鐘清。規則雖然是這樣,但各個音調的殺聲都不能全回到本律,所以有了偏殺、側殺、寄殺、元殺等。雖然與過去的規則不同,推論起來也都是有理的。懂得音樂的人都能說明這一點,這里就不一一闡述了。

    古法︰鐘磐每十六,乃十六律也。然一又自應一律,有黃鐘之,有大呂之,其他樂皆然。且以琴言之,雖皆清實,其間有聲重者,有聲輕者。材中自有五音,故古人名琴,或謂之清徵,或謂之清角。不獨五音也,又應諸調。予友人家有一琵琶,置之虛室,以管色奏雙調,琵琶弦輒有聲應之,奏他調則不應,寶之以為異物。殊不知此乃常理。二十八調但有聲同者即應;若遍二十八調而不應,則是逸調聲也。古法︰一律有七音十二律,共八十四調。更細分之,尚不止八十四,逸調至多。偶在二十八調中,人見其應,則以為怪,此常理耳。此聲學至要妙處也。今人不知此理,故不能極天地至和之聲,世之樂工,弦上音調尚不能知,何暇及此?

    古時候的規則,鐘磬每架掛16 只,就是16 律的意思。但每一架還應各自對應一律,這就有黃鐘架、大呂架,其他樂器也都是這樣。就以琴來說吧,聲音雖然都清脆響亮,其中還是有重音、有輕音。琴本身就有五音,所以古人給琴取名,有的叫做“清徵”,有的叫做“清角”。還不僅僅有五音,還應和著各個調。我的朋友家有一張琵琶,放在空屋子里,用管色奏出雙調,琵琶弦總有聲音和它共鳴,奏別的調子就不發生共鳴,就把它當作奇特的東西加以珍愛。哪里知道這是很普通的道理。在28個調中,只要有音高相同的,就會產生共鳴;假如奏遍28 調而不產生共鳴,那就是逸調聲了。古時候的音樂規則,一個樂律有7 個音,12 律共有84 調。再細分一點,還不止84 這個數。逸調聲最鄉,人們偶然在28 調中發現有共鳴現象,就感到奇怪,其實這是普通的道理。這是聲學中最精妙的地方。現在的人不懂得這個道理,所以不能最充分地運用天地同一切最和諧的聲音。世上的樂師,連琴弦上的音調還不知道,哪有功夫顧到這些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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