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○正繆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明•鄭仲夔 書名︰耳新

    “父死不葬,爰及干戈,可謂孝乎?”此《史記》稱夷齊諫武王伐商語也。按書惟十有三年春,大會于孟津。諸侯五月而葬,豈有十三年而文王猶未葬者乎?大抵史遷之敘商周間事。多摭拾齊東語而不必核。如衛武公,睿聖也,甚至謂其篡父兄自立。其背謬不經多如此。孟子不欲盡信書,而今人乃盡信史乎?

    鵝湖去鉛山縣北十九里,東晉時有雙鵝,育子成群而去故名。至唐大義禪師植錫山中,群鵝復還故處。俗傳龔學�瞉i鵝者非,巔中有荷,又一名荷湖。

    世咸謂兔無雄,非也。木蘭歌“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。雙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雌雄。”又邑之西鄉人,往歲曾獵得一雄兔。

    韓太史敬雲,峰頂不作語錄,用遏狂禪,蓋脫筌破解,煩言奚益?善易者故不言易也。余久持此解,乃太史實獲我心。嘗憶往歲有羶名僧每向余譚宗,又自夸其能出世。余哂而應曰求田問舍。終日僕僕,希謁達官,出世不還入世耶!僧赧而退。此輩名心未破,稍有所窺,揭揭然若建鼓而求亡子,試聞太史語,真足喝棒也。

    放生之說不獨禪家,吾儒亦有之。下車泣罪,大禺子放生也。開三面之網,成湯之放生也。釣不網,弋不射宿,宣尼之放生也,此皆仁心為質,隨觸而見若。有意以出之,便與本體無涉矣。今之俗禪不達禪理,謂多買魚鳥放生便可證佛。捕者希重值,益肆漁獵,不適以滋物之擾乎?何如海闊從魚躍,天空任鳥飛,至仁無仁之為得也。北使李諧之對梁武曰︰“不敢亦不放,斯真善放生矣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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