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月日為上卦,年月日加時總數為下卦。又以年月日時總數取爻。如子年一數,丑年二數,直至亥年十二數。月如正月一數,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數。日如初一,一數,直至三十日為三十數。以上年月日共計幾數,以八除之,以零數作上卦,時如子時一數直至亥時十二數,就將年月日數加時之數,總計幾數,以八除之,零數作下卦,就以六除之,作動爻。
【白話釋意】
以年月日的加數之和除八,取上卦。又以年月日加時辰數的和除八,取下卦;;除六,取動爻。例如,子年視為一數,丑年視為二數,依此類推到亥年視為十二數,又如正月視為一數,至十二月視為十二數。日數的算法也是一樣的。例如,初一視為一數,至三十日為三十數。將年月日數相加,除八,以所得余數為上卦。把年月日數的和加時辰數,除八,以所得余數為下卦。時辰數的算法同前,如子時視為一數,類推至亥時十二數。又以年月日時數的和除六,以所得余數取動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