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三十五  復明動物之應

類別︰經部 作者︰邵雍 書名︰梅花易數

    動物有論卦象者,乾為馬,坤為牛,震為龍,巽為雞,坎為豕,離為雉,艮為狗,兌為羊。又螺蚌龜鱉,為離之象,魚類為坎之屬,此動物之卦,與體卦與。又不論卦象五行者,如烏鴉報災,靈鵲報喜,鴻雁主有書信,蛇蟲防有毒害,雞唱為家音,馬嘶為動意。此動物之應也。

    【白話釋意】

    動物之應與人事之應一樣,也有兩種情況,一種是以動物配以相對應的卦,比如馬屬于乾卦之象,牛屬于坤卦之象,雞屬于巽卦之象,豬屬于坎卦之象,野山雞或是有美麗多彩羽毛的動物屬于離卦之象,狗屬于艮卦之象,羊屬于兌卦之象等等。在此基礎上化生出來的卦象有,螺、蚌、龜、鱉屬于離卦之象,魚類屬于坎卦之象等等。以這些卦象作為對事物的外應,或者按照上節所述的以這些卦象來起卦,都是屬于動物之應的方位,這些動物和卦象配之與體卦的關系,比如斷卦時,見到豬,屬于坎,那麼如果所起的的體卦為震、巽卦則可斷為吉,所起的體卦為離卦,則斷為不吉等等之類。

    另外還有一種,即以動物的本身作為事物的外應,不將其配入卦中斷吉凶,如斷卦時,見到烏鴉,則可斷為凶事;見到喜鵲則可斷為吉;見到鴻雁,則可斷為有書信;見到蛇,則可斷為被毒害;見到雞叫,則可斷為家人有音訊;見到馬嘶,則可斷為有出行之事等等,這一類均屬于動物之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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