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五十  起卦加数例

类别:经部 作者:邵雍 书名:梅花易数

    寅年十二月初一午时,有数家起造,俱在邻市之间,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时,求占于先生,若同一卦,则吉凶莫辩矣。先生以各姓而加数,遂断之而皆验。盖三家同占,有田姓者,有王姓者,有韩姓者。若寅年三数,十二与一,共十六,加王姓四笔,得二十数,去二八一十六,得四,震为上卦,又加午时,七数,总二十七数,去三八二十四,得三,离为下卦,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,余二,为初爻,得丰变震,互见兑、巽。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笔,得水风井,变升,互见离、兑。其韩姓人加入二十一画之数,得益变中孚,互见艮、坤。乃以各家之姓起卦也,随各家之卦断之也。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时加姓也,凡冠婚及丧事,皆虚加一姓可矣。然冠葬则加一姓可矣。若婚姻,则男女大事,必加二姓方可也。极北之人无姓,亦必有名,不辨其字,则数声音。又无名,则随所寓也。

    【白话释意】

    寅年十二月初一午时,有几户人家建造房子,全在临近市区的地方。其中有三家建房都用寅年十二月初一午时的时间,请康节先生起卦预测,如果用同一卦,三家就会混肴不清,吉凶也就难以分辨,于是先生即以时间所得的卦数,加上姓氏笔画数,分别为他们起卦预测,结果都得到应验。

    三家的姓分别是:田、王、韩,以寅年数,十二月十二数,加初一数,共得十六数,加“王”姓四画四笔,共二十数,二十数除以八余四数,在先天八卦次序中,第四位为震卦,列为上卦。

    又加上午时七数,总共为二十七数,除以八余三数,为离卦,列为下卦。二十七除以六余三,第三爻动,变卦为震卦,互卦见兑卦和巽卦。

    同样,年、月、日数十六,加上“田”字六画,依据上述的推算方法,得卦为水风井,变卦为地风升,九五爻动,互卦加离卦、兑卦。

    韩姓笔画数为二十,以同样方法加入,得卦为风雷益,变卦为风泽中孚,互卦见艮、坤。

    上面讲的是随各姓氏笔画起卦,分别根据所得的卦来预测。

    不仅建房可用年月日时,加姓氏笔画起卦,大凡结婚嫁女及丧之类红白喜事,都可以用上述方法起卦。不过,婚姻是双方的大事,必须加上夫妻二人的姓氏方可。居于北部边陲地区的小数民族,没有姓氏,只好用名字加入,如果名字难辩,就以呼名所得的声调起卦。若没有姓名,就以他所寄居的地名起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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