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五十  起卦加數例

類別︰經部 作者︰邵雍 書名︰梅花易數

    寅年十二月初一午時,有數家起造,俱在鄰市之間,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時,求佔于先生,若同一卦,則吉凶莫辯矣。先生以各姓而加數,遂斷之而皆驗。蓋三家同佔,有田姓者,有王姓者,有韓姓者。若寅年三數,十二與一,共十六,加王姓四筆,得二十數,去二八一十六,得四,震為上卦,又加午時,七數,總二十七數,去三八二十四,得三,離為下卦,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,余二,為初爻,得豐變震,互見兌、巽。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筆,得水風井,變升,互見離、兌。其韓姓人加入二十一畫之數,得益變中孚,互見艮、坤。乃以各家之姓起卦也,隨各家之卦斷之也。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時加姓也,凡冠婚及喪事,皆虛加一姓可矣。然冠葬則加一姓可矣。若婚姻,則男女大事,必加二姓方可也。極北之人無姓,亦必有名,不辨其字,則數聲音。又無名,則隨所寓也。

    【白話釋意】

    寅年十二月初一午時,有幾戶人家建造房子,全在臨近市區的地方。其中有三家建房都用寅年十二月初一午時的時間,請康節先生起卦預測,如果用同一卦,三家就會混肴不清,吉凶也就難以分辨,于是先生即以時間所得的卦數,加上姓氏筆畫數,分別為他們起卦預測,結果都得到應驗。

    三家的姓分別是︰田、王、韓,以寅年數,十二月十二數,加初一數,共得十六數,加“王”姓四畫四筆,共二十數,二十數除以八余四數,在先天八卦次序中,第四位為震卦,列為上卦。

    又加上午時七數,總共為二十七數,除以八余三數,為離卦,列為下卦。二十七除以六余三,第三爻動,變卦為震卦,互卦見兌卦和巽卦。

    同樣,年、月、日數十六,加上“田”字六畫,依據上述的推算方法,得卦為水風井,變卦為地風升,九五爻動,互卦加離卦、兌卦。

    韓姓筆畫數為二十,以同樣方法加入,得卦為風雷益,變卦為風澤中孚,互卦見艮、坤。

    上面講的是隨各姓氏筆畫起卦,分別根據所得的卦來預測。

    不僅建房可用年月日時,加姓氏筆畫起卦,大凡結婚嫁女及喪之類紅白喜事,都可以用上述方法起卦。不過,婚姻是雙方的大事,必須加上夫妻二人的姓氏方可。居于北部邊陲地區的小數民族,沒有姓氏,只好用名字加入,如果名字難辯,就以呼名所得的聲調起卦。若沒有姓名,就以他所寄居的地名起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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