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之張也,直則不可立,必也回而曲之;輪之轉也,方則不可行,必也揉而圓之;處世亦然。雖然,屏必有幅,輪必有軸,屏雖欲曲不可不齊,輪雖欲圓不可不正,君子自處也亦然。
士大夫處世能絕四語,可與論道矣。一曰耳語,一曰目語,一曰手語,一曰足語。 佔囁而談者,私也;睇笑而談者,險也;握手而道者,偽也;躡足而告者,昵也。言堂滿堂,言室滿室,在朝言朝,在家言家,君子之言如是。
漏刻之人,受命于水,水涸則降;影燈之人,受命于火,火熄則止,其升降動止有制之者也。人之在聲華勢利亦然,得則神王,失則氣汨,制在外也。夫惟立命在我而不為外物所制,幾于道矣。
更色而不更葉者,松柏也;更葉而不更條者,眾木也;更條而不更根者,百草也;更根而不更種者,五谷也。故五谷之命在種。
近世士大夫有四字寶訣,自謂救時良方,不知其乃膏肓之疾也︰進退人材用“調停”二字,區畫政機用“作用”二字,此非聖賢之教也。夫賢則進,否則舍,何暇調停?政可則行,不可則止,何煩作用”君子以調停為名,而小人之朋比者托焉;君子以作用為才,而小人之彌縫者借焉。四字不除,太平不可興也。
天下將有亂萌,固不可養,亦不可激,養之亂,激之亦亂。依阿唯諾以延歲月,一旦亂成,坐視其敗,此養者成之也;引繩批根,吹毛洗垢,使之情見勢極,一發而潰,此激者成之也。養之敝常在大臣,激之敝常在小臣。大臣忘身以為國,則分內事不可模稜,小臣奉官以守法,則分外事不必越俎,天下事乃可言矣。
大臣之義在于體國,小臣之分在于守官。何也?大臣位尊寄重,與君國同其休戚,非一官之守能盡。而上之所以責之者,亦不止于所守之官而止也。如吏、兵之會推,禮曹之會議,刑曹之會審,凡大賞罰、大典禮,無不使六卿共之,非若尋常政體一部可得專也。奈何以一官自畫而秦、越?國家之安危,噤不出聲,非大臣之義矣。至于部司之臣,本無言責,凡錢谷、甲兵、禮樂、刑名,各守其官以承其長,夙夜在公,不懈于位,其官盡矣。上之所以責之,亦止于其官之內,未嘗以錢谷責之吏兵,以禮樂責之法官也。後世士風日灕,趨名嗜進,往往舍其官之所當守而憂其責之所不及,非小臣之事矣。此何以故?大臣以長厚為體,而不思義所當重,小臣以建白為名,而不思職有所專也。夫使大臣不憂國而小臣不守官,國家之事,必有難言者矣。
士之氣節盛衰亦有時哉!有唱而後和,有銳而復竭,以皆非義理之勇也。本朝如靖難之舉,死者不下十百,至于土木之難,寂然不過一二,如嘉靖大禮,舉朝爭之,死且竄者,不下數十,至于易世之後,如廟祧之遞遷,兩宮之推崇,亦有許大事體,復寂然無一人言者。何也?士之舉動猶風也,飄風大和,冷風小和,風之所過,萬竅怒號,風之所止,一塵不動,且再鼓則衰,三鼓則竭,氣亦有所盡也。若夫義理之勇,千萬人倡之而不加,千萬人阻之而不止,當寂則為處女,當銳則為脫兔,豈系風氣哉?
人臣之犯顏直諫,非以為名也。凡以冀上之從也,上從之而不受其名,則主臣俱榮;上不從而已受其辱,則過歸于上,而名成于下,非純臣之本心矣。且夫臣子之于君父,固欲得其歡心,非以 弗意為願也。君父之喜,自必以為榮,君父之怒,自必以為辱,乃臣子之常耳。今也以為名之故,而成其為利之實,遂至以君父之喜為辱,而以君父之怒為榮,無乃非臣子之情乎?夫求其喜而不得以至于怒,是求其榮而不得以至于辱也,恐懼修省若將無所容,如曰“父母之不我愛,于我何哉?”如曰︰“臣罪當誅兮,天王明聖”,則庶乎不失臣子之義,而利名亦可永譽矣。倘以此驕人,以此輕世,恐有道者祝之,不免發一笑爾。
天下之事,平時患在操切,臨難患在牽制。操切太過,則變以刻成,牽制太過,則機以懦失。此禍亂之所由興也。
處天下人,心不可不虛,虛則無難處之人;任天下事,心不可不實,實則無難任之事。
當事之人如柁師然,風恬浪靜,一瀉千里,柁師可以享其逸;洪濤巨浸, 戚地連天,柁師可以見其能;惟至于萬斛之舟膠于中流,寸尺不能進,左右無所倚,雖有天下之神巧,不能幾矣。
以事勞心者,事受之;以理勞心者,理受之。事受之者,物有其則,心無與也;理受之者,理有其趣,心無與也。惟以心勞心者,心受之,其傷必多,何謂以心?妄念是已,智故是已,陰謀是已。
為大臣者,不惟不當有保位之心,即保名之心亦不可有。一有保位之心,則利害之說得以中之,一有保名之心,則毀譽之說得以中之。利害之說入,則有所趨避,其志不行,毀譽之說入,則有所顧忌,其志不行。然則,惟利國家社稷不爾。
君子欲為天下用,則有不必用之心乃可用也。有不必用之心,則其身可去可留,而寵辱得失一無所動,然後惟我所行,而無所趨避,所謂以瓦注者巧也。古人所為重恬退澹泊之士,非止獎其品地,實以恬退之士無富貴利達之心,而天巧全使之效用,必能為人所不敢為,而大有益于國家。
士人持身之節,有關于道義者,視一介如泰山;大將用兵之略,有系于安危者,視千金如糞土。夫以持身之節而律師之法,天下所以少成功也。
人之于虺蛇也,惡之而不怒也,其于虎狼也,畏之而不怒也,夫誠畏且怒也,避之已矣。安有見虎狼虺蛇而裂眥指發以必求一逞者乎?
求治不可太速,疾惡不可太嚴,革弊不可太盡,用人不可太驟,听言不可太輕,處己不可太峻。
人之年壽長短,元氣所稟,本有厚薄,然人能善養,亦可延年。如燭有長短,使其刻畫相同,則久暫了然,若使置長燭于風中,護短燭于籠內,則以彼易此,未可知也。故養生之說不可不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