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泰四年,張秋河淺,漕船不前。河南參議豐慶建議,請自淮安之清河口,入黃河至開封府滎澤縣河口,轉至衛輝府胙城縣,泊于沙門,陸挽三十里,即入衛河,船運至京。詔下總漕諸臣覆議,卒見沮。然山東運道有梗,此亦可備緩急也。是年河南僉事劉清,亦言自淮至滎澤,轉入沁河,經武陟縣馬曲灣,裝載岡頭,一百九十里,引沁水以入衛河。
行人王宴,亦如清言,欲開岡頭,置閘分沁水,南入黃河。北入衛河,只費衛輝一府稅銀糧,便可挑浚。帝命侍郎趙榮,同宴相度,還言不便而止。今遙計之,開二百里之沁,不如開河三十里之便也,三人所議大抵皆同,第就中微有曲折小異,然始終不用,蓋是時方用徐有貞治河于澶濮間,已稍見功緒,宜其言之不售也。然用之亦未必成,請以膠萊近事驗之,是時陳芳洲之權,可得比江陵之十一乎?
按隋煬帝開水濟渠,因沁水南接于河,北通涿郡,此時都關中,欲游幸廣陵,固宜取道于此。然借沁通河,則明效已見。
今以沁水較濟汶,固雲遼遠,然有成跡可循,則預防不虞,亦何惜迂道二三程也,然難與守經者言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