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○禮部 【不識方印】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明•沈德符 書名︰萬歷野獲編

    本朝印記,凡為祖宗朝額設者,俱方印,而未入流則用條記。其後因事添設,則賜關防治事,即督撫大臣,及總鎮大帥亦然。俱得帶印綬,則謂之印亦可。近年有一嘉定令,起家癸丑進士,故南產,世席紈綺,初視事,所屬有二巡司,其一司具申文于縣令,用欽降方印于年月上。此令閱之大怒,批雲︰“何物卑官,輒敢藐視上台?私用方關防,法當重究。”其巡檢駭懼,走謝引過,且訴︰“此印自國初頒降,凡申撫按各台俱然。今老爺嗔怪,是後再不敢用矣。”此令內慚,陽責詈而遣之。凡關防未有方者,此等學問見識,不特可恨,亦可哀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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