叛臣妻女賜勛臣,此國初例,至今行之。
若永樂初,將奸黨方、黃諸臣妻子,配象奴,發教坊司,發浣衣局,此文皇特典,非律令所有也。至正統十一年,大理寺丞羅綺以事忤王振,及振所寵任錦衣馬順,至籍沒其家,綺充遼東廣寧軍,將家口付浣衣局。後雖赦還,亦慘辱極矣。天順初元,于謙愛將都督範廣,為曹石羅織死,至以其家小賜降虜,然皆為權臣所陷也。成化間,福建指揮楊華,故相楊文敏(榮)
孫也,以殺人逮至京伏法矣。其妾因逃,捕發浣衣局,則亦以奸黨法處之。然華之罪止一身,榮之功可宥十世,何至罹此慘禍哉?弘治以來,此等事不復聞矣。
正統十四年五月,御史柳華,以福建捕賊時,編夫民為甲,制兵器自衛,致反賊鄧發七因以為亂,上命籍其家。華因服毒死,其妻子俱送浣衣局,男子盡充供鐵嶺軍。是時王振肆惡,諸淫刑類此者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