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董仲舒災異對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續筆

    漢武帝建元六年,遼東高廟、長陵高園殿災,董仲舒居家推說其意,草 未上,主父偃竊其書奏之。上召視諸儒,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,以為大愚。于是下仲舒吏,當死,詔赦之。仲舒遂不敢復言災異。此本傳所書。而《五行志》載其對曰︰“漢當亡秦大敝之後,承其下流。又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,驕揚奢侈,恣睢者眾,故天災若語陛下︰‘非以太平至公,不能治也。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,忍而誅之,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;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,忍而誅之,如吾燔高園殿乃可’雲爾。在外而不正者,雖貴如高廟,猶災燔之,況諸侯乎!在內不正者,雖貴如高園殿,猶燔災之,況大臣乎!此天意也。”其後淮南、衡山王謀反,上思仲舒前言,使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,以《春秋》誼顓斷于外,不請。既還奏事,上皆是之。凡與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杰,皆以罪輕重受誅,二獄死者數萬人。嗚呼!以武帝之嗜殺,時臨御方數歲,可與為善,廟殿之災,豈無他說?而仲舒首勸其殺骨肉大臣,與平生學術大為乖刺,馴致數萬人之禍,皆此書啟之也。然則下吏幾死,蓋天所以激步舒雲,使其就戮,非不幸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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