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李正已獻錢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續筆

    唐德宗初即位,淄青節度使李正己,畏上威名,表獻錢三十萬緡。上欲受之,恐見欺,卻之則無辭。宰相崔甫,請遣使慰勞淄青將士,因以正己所獻錢賜之,使將士人人戴上恩,諸道知朝廷不重貨財。上悅從之。正己大慚服。天下以為太平之治,庶幾可望。紹興三十年,鎮江都統制劉寶乞詣闕奏事,朝廷以其方命刻下,罷就散職。寶規取恩寵,掃一府所有,載以自隨,巨舟連檣,白金至五艦,他所齎挾皆稱是。其始謀蓋雲此行不以何事,必可力買。既至,越趄國門,不許入覲,或以謂欲上諸內府。予時為樞密檢詳,為丞相言︰“援甫所陳,乞以寶所齎等第賜其本軍,明降詔書,遺一朝士以寶平生過惡,告諭卒伍,使知明天子惠綏惻怛之意。或寶靳固奄有,仞為己物,則宜因人之言,發命詰問在行之物,本安所出,今安所用?悉取而籍之。就其舟楫,北還充賜,尤可以破其溪壑無厭之謀。”湯岐公當國,不能用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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