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 唐諸生束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續筆

    《唐六典》︰“國子生初入,置束帛一篚、酒一壺、一案,為束之禮。太學、四門、律學、書學、算學皆如國子之法。其習經有暇者,命習隸書,並《國語》、《說文》、《字林》、《三蒼》、《爾雅》,每旬前一日,則試其所習業。”乃知唐世士人多攻書,蓋在六館時,以為常習。其《說文》、《字林》、《蒼》、《雅》諸書,亦欲責以結字合于古義,不特銓選之時,方取楷法道美者也。柬之禮,乃于此見之。《開元禮》載皇子束,束帛一篚五匹,酒一壺二斗,一案三。皇子服學生之服,至學門外,陳三物于西南,少進曰︰“某方受業于先生,敢請見。”執篚者以篚授皇子,皇子跪,奠筐,再拜,博士答再拜,皇子還避,遂進跪取篚,博士受幣,皇子拜訖,乃出。其儀如此,州縣學生亦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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