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一 東坡自引所為文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續筆

    東坡為文潞公作《德威堂銘》,雲︰“元之初,起公以平章軍國重事,期年,乃求去,詔曰︰‘昔西伯善養老,而太公自至。魯穆公無人子思之側,則長者去之。公自為謀則善矣,獨不為朝廷惜乎!’又曰︰‘唐太宗以干戈之事,尚能起李靖于既老,而穆宗、文宗以燕安之際,不能用裴度于未病。治亂之效,于斯可見。’公讀詔聳然,不敢言去。”按此二詔,蓋元二年三月潞公乞致仕不允批答,皆坡所行也。又《繳還乞罷青苗狀》雲︰“近日謫降呂惠卿告詞雲,首建青苗,次行助役。”亦坡所作。《張文定公墓志》載嘗論次其文凡三百二十字,結之雲︰“世以軾為知高。”又述諫用兵雲︰“老臣且死,見先帝地下,有以藉口矣。”亦其所作也。並引責呂惠卿詞亦然。乾道中,邁直翰苑,答陳敏步帥詔雲︰“亞夫持重,小棘門、霸上之將軍;不識將屯,冠長樂、未央之衛尉。”後為敏作神道碑,亦引之,正以公為法也。


如果你對容齋續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容齋續筆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