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九 周世宗好殺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三筆

    史稱周世宗用法太嚴,群臣職事,小有不舉,往往置之極刑,予既書于續筆矣。薛居正舊史記載其事甚備,而歐陽公多芟去。今略記于此。樊愛能、何徽以用兵先潰,軍法當誅,無可言者。其他如宋州巡檢供奉官竹奉以捕盜不獲,左羽林大將軍孟漢卿以監納取耗,刑部員外郎陳渥以檢田失實,濟州馬軍都指揮使康儼以橋道不謹,內供奉官孫延希以督修永福殿而役夫有就瓦中啖飯者,密州防御副使侯希進以不奉使者命檢視夏苗,左藏庫使符令光以造軍士袍襦不辦,楚州防御使張順以隱落稅錢,皆抵極刑,而其罪有不至死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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