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九 孟字義訓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三筆

    一字數義,固有之矣。若孟字,只是最長最先之稱,如所謂孟侯、孟孫、元妃孟子、孟春、孟夏之類是也。國語︰“優施謂里克妻曰︰主孟啖我。”注雲︰“大夫之妻稱主,從夫稱也。”而謂孟為里克妻字則非矣。又雲︰“孟一作盍。”史記呂後本紀注中引此句,而司馬貞索隱乃雲︰“孟者,且也,言且啖我物。”其說無所據。班固幽通賦︰“盍孟晉以迨群。”李善乃注孟為勉。蜀王衍書其臣徐延瓊宅壁為孟言,蜀語謂孟為弱,故以戲之。其後孟知祥得蜀,館于徐第,以為己讖,此義又為無稽也。東坡與歐陽叔弼詩雲︰“主孟當啖我,玉鱗金鯉魚。”正用優施語。魯之寶刀曰孟勞,不詳其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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