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五 禁旅遷補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三筆

    國朝宿衛禁旅遷補之制,以歲月功次而遞進者,謂之排連。大禮後,次年殿庭較藝,乘輿臨軒,曰“推垛子”。其歲滿當去者,隨其本資,高者以正任團練使、刺史補外州總管、鈐轄,小者得州都監,當留者于軍職內升補,謂之轉員。唯推垛之日,以疾不趁赴者,為害甚重。紹興三十二年四月,予以右史午對時將有使事,與上介張才甫同飯于皇城司。有一老兵,襆頭執黑杖子,拜辭皇城干辦官劉知合,泣涕哽噎,劉亦為惻然。予問其故,兵以杖相示,滿其上皆揭記士卒姓名營屯事件。雲身是天武第一軍都指揮使,曾立戰功,積官至遙郡團練使,今年滿當出職,若御前呈試了,便得正任使名,而為近郡總管。不幸小疾,遂遭揀汰,只可降移外藩將校,在身官位一切除落,方伏事州都監听管營部轄。三十年勤勞,一旦如掃,薄命不偶,至于如是。坐者同嘆息憐之。按崇寧四年有詔,諸班直嘗備宿衛,病告滿尚可療者,殿前指揮使補外牢城指揮使,蓋舊法也。


如果你對容齋三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,請 點擊這里 發表。
重要聲明︰典籍《容齋三筆》所有的文章、圖片、評論等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