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八 文書誤一字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四筆

    文書一字之誤,有絕系利害者,予親經其三焉,至今思之,猶為汗下。乾道二年冬,蒙恩召還,過三衢,郡守何德輔問奏對用幾札,因出草稿示之,其一乞蠲減鄱陽歲貢誕節金千兩事,言此貢不知起于何時,或雲藝祖初下江南,郡庫適有金,守臣取以獻長春節,遂為故事。誤書“長春”為“萬春”,乃金主褒節名也。德輔讀之,指以相告,予悚然面發赤,亟改之。三年,以侍講講毛詩,作發題,引孔子于論語中說詩處雲︰“不學詩,無以言。”誤書“言”為“立”,已寫進讀正本,經筵吏袁顯忠曰︰“恐是言字。”予愧謝之。淳熙十三年在翰苑,作賜安南國歷日詔雲︰“茲履夏正,載頒漢朔。”書“夏正”為“周正”,院吏以呈宰執,周益公見而摘其誤,吏還以告,蓋語順意同,一時不自覺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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