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一 寺監主簿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容齋四筆

    自元豐官制行,九寺、五監各置主簿,專以掌鉤考簿書為職,它不得預。紹聖初,韓粹彥為光祿主簿,自言今輒預寺事,非先帝意也,請如元豐詔書。從之。如玉牒修書,主簿不預,見于王定國舊錄,予猶及見。紹興中,太府寺公狀文移,惟卿丞系餃,後來掌故之吏,昧于典章,遂一切與丞等。今百官庶府,背戾官制,非特此一事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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