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十三 執政贈三代不同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洪邁 書名︰
容齋四筆
文臣封贈三代,自初除執政外,凡轉廳皆不再該,唯知樞密院及拜相乃復得之。然舊法又不如是。歐陽公作程文簡公琳父神道碑,歷敘恩典曰︰“琳參知政事,贈為太子少師。在政事遷左丞,〔系轉一官。〕又贈太子太師。罷為資政殿學士,又贈太師、中書令。為宣徽北院使,又贈兼尚書令。”則是轉官與罷政亦褒贈,而自宮師得太師中令,更為超越。它或不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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