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辨誤 ○蔡字有四義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吳曾 書名︰能改齋漫錄

    王觀國《學林新編》,辨蔡字有四義︰“大蔡,龜名也。蔡叔,國名也。《左傳•昭公元年》︰‘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。’杜預曰︰‘蔡,放也。’《禹貢》曰︰‘二百里蔡。’孔安國曰︰‘蔡,法也。’”予按,孔穎達曰︰“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。蔡字,字耳。隸書改作,遂失本體。《說文》曰︰‘散之也。從米,殺聲。’然則字,殺下米也。為放散之義,故訓為放也。後世字不可識,寫者轉而為蔡字,至重為兩蔡字以讀之,故音為素葛切。《尚書•蔡仲之命》雲︰‘周公乃致闢管叔于商,囚蔡叔于郭鄰。’孔安國雲︰ ‘囚謂制其出入。郭鄰,中國之外地名。’是放蔡叔之地。”然則王觀國之見,雷同以為蔡,不可不辨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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