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○聖賢綱常之變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羅璧 書名︰羅氏識遺

    娶妻必告父母,而舜不得告(《札記》言舜三妃。注謂︰天有妃星四,故帝嚳有四妃,法天也。舜三妃,一娥皇,一女英,一癸比,獨缺正妃,為未命于父母也。但舜娶堯三女,《世本》堯為黃帝玄孫,舜,黃帝八代孫。堯女與舜曾祖為類,孫祖匹配,豈不亂倫。余按︰堯舉舜曰︰“明明揚側陋”,曰“有鰥在下”,曰“虞舜側微”。《孟子》曰︰舜發于畎畝之中。《莊子》曰︰堯舉舜童土之地。則舜起于寒微,況別生分類《舜典》且雲,故《世本》多謬,《史記》從而論世之氏族盡始黃帝,皆循習《世本》之誤也)。有天下當傳子,而堯舜舍朱均(《孟子》、《淮南子》皆曰︰堯九子。《莊子》曰︰堯不急子。漢代祖堯曰︰堯長子。考監明之後舜世紀︰舜子,《朝鮮記》雲子堯舜子眾如此,何來均一不肖,遂舍之,初意傳賢,二聖之公心初不計其子之君否也)。君臣定分而湯武取桀紂,兄弟同氣而周公誅管叔,夫婦人道之始而仲尼、子思、孟子皆出妻(孔氏三世出妻,見《禮記》、《家語》。《孟子》出妻見《荀子•解蔽篇》)。父子情之至親而孟子不責善言,易子教之。後世昏庸之君不足論賢明,如漢文帝、唐太宗、宋太宗、理宗不足于兄弟,漢武帝、宋文帝、宋孝宗不足于父子,漢光武、宋仁宗不足于夫婦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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