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○送終不諱

類別︰子部 作者︰宋•羅璧 書名︰羅氏識遺

    世俗殮葬,羽毛鱗介諱近之,嫌人物溷也。按古不然,《禮記》喪禮最備,《檀弓》曰︰天子之棺重水兕革棺被之,埋厚三寸。鄭玄注︰以水牛、兕牛革為棺一重。孔氏疏雲︰以次而差,公棺去牛用兕,侯伯以下水兕,皆式二皮能濕,故在里近尸。《喪大記》︰大夫里棺用元綠,用牛骨鑽。說者謂以繪貼棺里,以牛骨或象骨鑽釘之。曰君大夫士蓋棺漆外,各施衽束。束者,謂束以牛皮。孔子之殮佩象環蓋,古者天子諸侯死,含以珠玉,以實口也。《周禮》︰互物蜃物,以共壙。鄭玄注︰以蚌蛤屬為灰,置槨下御濕。《左傳》︰邾文公葬用蜃炭禮,熬用魚臘或蚍蜉,皆不嫌人物溷也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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